【大紀元2016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筱甜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州法律允許在人行道上騎自行車,此法規備受爭議。一些殘疾人士表示感到受威脅,使他們不想離開家門。有倡導者誓言要在人權委員會為此事抗爭。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報導,澳洲行人理事會(Pedestrian Council of Australia)向媒體透露,將尋求法律意見以確認州政府法律是否歧視殘疾人士。該理事會總裁斯庫魯比(Harold Scruby)說,允許騎自行車者以相同的速度在相鄰的路上騎車,令一些殘疾人士感到威脅,使他們不想離開家門。
「顯然,南澳政府改變法律時未曾考慮到殘疾人士的權利。」他說,「我們正試圖尋求南澳知名的律師事務所的幫助,在人權與平等機會委員會(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為此事爭取權利」。
澳洲失明公民協會(Blind Citizens Australia)表示支持澳洲行人理事會的行動,稱自從該法規去年10月實施後,有人被騎自行車者撞了兩次。該協會主席說:「政府不理解殘疾人士感受到此漏洞的程度,所以我們正在調查該變革是否有遵循聯合國會議對殘疾人權利的規定。」「我們認為該政策干擾人們的自信,因恐懼和額外風險的現實使得他們在社區禁錮不動。」
南澳自行車協會(BikeSA)認為沒有證據支持與騎自行車者共享道路會增加風險,該法規鼓勵更多的人騎自行車,因為它減少了與騎摩托車者共享道路的擔憂。
南澳交通廳長馬利根(Stephen Mullighan)表示澳洲道路規則也是保護行人的,包括騎自行車者必須小心行駛並在人行道上禮讓行人。他說,政府已廣泛諮詢法律,並邀請市民提交提案,包括通過南澳殘疾人士註冊。
責任編輯:陳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