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6月15日訊】中共法院法庭規則法釋〔2016〕7號第九條規定的清清楚楚:「公開的庭審活動,公民可以旁聽。」但是今年5月31日,當南京玄武區法院在鎖金村第一法庭對籍建霞、熊桂珍、張超美、潘漢玉等6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時,南京市610與公安局為了阻止民眾旁聽,竟在法院四周佈滿了如臨大敵的610人員及便衣警察,甚至還調來了上百荷槍實彈的武警嚴密把守。
據明慧網報導,這次非法庭審原定於5月13日進行,當天警察就曾在玄武區法院外非法抓捕大批未得到通知、前去旁聽的法輪功學員,之後並對他們進行非法抄家、關押、恐嚇、強制抽血,光板倉街派出所就綁架了20名左右法輪功學員。
原定於5月13日的非法庭審後因故被延期至5月30日。從5月29日起南京市610與警察再次對眾多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監控,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限制出門,有的被警告,有的上街買菜被貼身跟蹤。
5月30日,熊桂珍家屬向法庭提出要求旁聽,呂姓法官答覆:煉法輪功的家屬不允許旁聽。家屬提出質疑,律師指出這是違反法律規定。可法官依然我行我素,聲稱是「上面規定」。之後家屬到檢察院申訴,信訪接待打官腔,稱參加旁聽由法院說了算。
非法開庭當天,熊桂珍的姐姐、妹妹剛從家中下樓前往法院,就被社區主任等4人盯梢跟蹤。剛到法院門口,她們就被玄武區國保警察李建華堵住,隨後即被劫持到後宰門派出所強行採血、採指紋。當這些非法要求遭到她們嚴詞拒絕時,李建華竟然說:「在這裡法律說了不算,我說了算,我們就是法律。」這時又來了一個叫王路的年輕警察,態度更惡劣。他叫囂說:「在這沒有為什麼,我說了算,今天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指採血、採指紋),你們不服可以去告我,明慧網已經曝光我了,我也不怕再多作惡一次,你們也可以去上明慧再曝我一次。我姓王,在明慧網上可以看到。」隨後,王某叫來幾個年輕特警,抓住熊桂珍姐姐的四肢連拖帶拽,強行掰開手指採血之後揚長而去,把她們關到下午三點多強行錄過指紋後才放出。
常言道好做賊心虛。南京610和公安局之所以不遺餘力的採取各種非法手段阻擋民眾旁聽玄武區法院對籍建霞、熊桂珍、張超美等6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不正說明這種所謂的審判根本就是見不得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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