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礦業高管遭重刑 警察威脅活摘其妻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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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1日訊】2015年12月,山東省新汶礦業集團技術研發部副部長、法輪功學員曹玉光和妻子李琴,被山東當局非法判刑十年。二人不服上訴,中級法院退回案件重審。據悉,山東省新泰市法院將於2016年6月29日對此案宣判。李琴曾在2014年遭當地警察威脅活摘器官。

非法判刑10年

明慧網山東通訊員報導,2015年6月,在外地旅遊的李琴抵達濟南遙牆機場時,被機場公安非法抓捕。山東省新泰市國保大隊人員李同軍、警察鍾崇濤帶走李琴,將其關押在泰安市看守所。

檢察院表示證據不足對李琴不予批捕。但是,新泰市檢察院再次起訴李琴,於2015年12月18日將李琴從家中帶走。

2015年12月22日,新泰市法院對曹玉光、李琴非法開庭。檢方在法庭上展示了從李琴家中搜出的法輪大法書籍、八個光盤和一份所謂的「錄像帶」。錄像帶顯示,其家中地面凌亂,曹玉光、李琴神色呆滯模樣。

曹玉光、李琴在法庭上表示,從沒有配合國保大隊拍攝所謂的錄像帶,李琴在抄家時候更不在現場,怎麼可能拍攝上李琴。

曹玉光在法庭上誦讀自己寫的自辯書,表示絕對不會放棄法輪大法修煉,法庭人員強行將曹玉光帶走。

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新泰市法院非法判刑曹玉光、李琴兩人10年。

檢方造假 偽造證據

二人不服上訴,中級法院將案子退回重審。

2016年5月22日,新泰市法院對曹玉光、李琴案再次開庭。

檢方補充了所謂「新」證據。檢方將從前的八個光盤補充至十二個,但是檢方拿出的光盤竟然是錄像帶。檢方還展示了「標語」作為證據。

李琴當庭表示,家中從來沒有所謂的錄像帶,也沒有錄像帶刻錄機以及標語。

律師當庭指出,新泰市法院人員不尊重法庭,國保大隊人員知法犯法。

綁架抄家 妻被威脅「活摘了你」

此前在2014年,曹玉光、李琴夫妻曾遭綁架抄家。

2014年4月8日,山東省新泰市國保大隊指導員李同軍和警察鍾崇濤,穿便衣、在無搜查證的情況下到曹玉光工作單位,強行帶其回家。他们抄家將近兩個半小時,帶走了電腦、打印機、現金、存折等財物。

4月9日,李琴從外地返回。李同軍、鍾崇濤將李琴從家中帶走,扣押一天。

他們哄騙、威脅李琴,讓她在幾份證物文件上簽字,並欺騙李琴只要她簽字了就不起訴。李琴因此在文件上簽字。其中一名警察更威脅李琴:「把你送到醫院活摘了你,你信不信!」

警察扣押曹玉光兩天,扣押李琴一天之後,收取十萬元保證金,並辦理取保候審一年。

一場致命礦井事故讓曹玉光走入法輪功修煉

新汶礦業集團技術研發部副部長曹玉光自200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緣起於一場礦井事故。

在2008年一次礦井地上試驗中,當時擔任華豐礦安全礦長的曹玉光被一根水泥柱擊中胸口,肋骨斷裂,內臟出血,一側手臂骨折,在搶救中兩次停止呼吸。手術之後,醫生說如果二十四小時內曹玉光從昏迷中清醒就沒事了,如果人不能清醒過來,人就沒救了。

曹玉光從昏迷中醒來,對妻子李琴說的話竟然是把書拿來,我想看看書(法輪功主要書籍《轉法輪》)。就這樣,曹玉光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

修煉法輪功後,曹玉光身心受益,身體迅速康復。2008年的礦井事故手術後,曹玉光在新汶礦業集團技術研發部擔任副部長職。一次單位體檢,醫生甚至表示,曹玉光的身體太好了,修煉前的神經衰弱等症狀也都沒有了。#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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