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公安部就雷洋案徵集媒體意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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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30日訊】5月29日,有知情者在社交媒體發帖稱,中共公安部在5月26日召集了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官媒在內的多家媒體及網站負責人開會,徵集雷洋案新聞發布和「如何做下一步的輿論引導」的意見。如此之舉顯然不同尋常,其不尋常就在於原本公安部通過與主管文宣的中宣部就可搞定的事情,現在卻是直接面對各大媒體和網站,徵集意見,如果不是作秀,又在說明什麼?

據知情者透露,國信辦直接分管網際網路輿論審查的副主任彭波以中央綜治委委員、中央政法委網絡輿情應對和依法處置協調小組組長身份出席並講話,他要求,在雷洋案屍檢結果公布前的「空窗期」,各網絡媒體「不再炒作,靜候結果」;他又警告各大網站,「不能一窩蜂的映證中國不安全,不要製造一種不安全的氛圍」,不能藉此「抹黑」警察群體。

此外,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雷洋案驗屍報告要1個月後才能出來,屆時將與檢察院系統的調查報告同時發布。官方的關切在於,在這期間,如何「才能比較好的回應民眾的關切,使輿情平穩。」對此,幾大重要媒體記者的意見是:「建議檢驗結果由第三方發布,希望在法定程序內進行。」「雷洋事件不要爛尾,要做好細節,公正公開正面的表態。」「通過程序公正,推動公正的結果。」「應允許網上意見發表,沒必要害怕情緒宣洩。」一部分媒體則附和公安部的觀點,要求「媒體應該達成共識」,統一發聲。

從彭波的講話、公安部相關負責人的建議,以及媒體記者們的回應,筆者認為可以從中獲取如下信息:

一、公安部對於雷洋案已經有了初步的認定。一般來說,如果不涉及病理切片的屍檢,在48小時內就可以有結果,而病理切片的結果則需要大概一個月。不過,從雷洋親屬的目測以及初步的屍檢結果,雷洋致死的直接原因應該是警察的暴力執法。5月19日,北京公安局通過其官方微博表態,稱要「堅決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堅決依紀依法處理,決不護短」,側面證實了涉事警察確實存在問題。同日,大陸各大媒體轉載了《人民法院報》的一篇文章「毆打致人心臟病發作猝死,該當何罪?」暗示雷洋案中的警察應涉故意傷害罪。此外,22日,公安部機關報刊文談規範警務執法權,提出向香港學習也在暗示警察執法存在問題。

顯而易見,對於警察在雷洋案中的執法不當,公安部是不能也不敢否認的,因為一旦否認,一旦如其它案件一樣在這方面作假,將引發的反彈和後果不可想像。

二、公安部主動徵集媒體意見,說明以往與其合作的中宣部對各大媒體的掌控下降,公安部必須自己應對不同的媒體,解決輿情導向問題。

雷洋案發生後,警方最初採取了慣有的做法,污名化雷洋,本以為可以藉此將其死亡真相掩蓋,但不料有習陣營背景的財新網率先發難,追問真相,其後本應與警方「合作」的三大官媒人民網、新華社、光明日報紛紛推出文章,質疑警方迴避雷洋之死的實質,即他真正死亡的原因是什麼。警方至此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因為媒體不同尋常的逼問背後無疑應有高層的關注,中宣部似已無力發布統一號令。

而在20日習近平在中央深改組會議上強調「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等方面、公開亮明態度後,22日上海澎湃新聞王再發表社論《管住警權》。用媒體輿論倒逼公安部公布真相,這才有了公安部直面媒體之舉。

三、公安部直面媒體的目的是希望媒體給予合作,淡化此案,不要藉此案「抹黑」警察群體,但顯然一些媒體並不買賬。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中共高層在雷洋案上仍存在分歧,角力仍在繼續,一方希望藉此約束警察權力,一方認為是在「抹黑」警察。但公安部門需要了解的是,抹不抹黑警察的關鍵還在於其自身所為,如果為了自身利益,仍繼續隱瞞真相,即便媒體配合,早已不再輕易上當的中國人心中的怒火將燃燒的更旺,對中共拋棄幻想的人將更多。

至於雷洋案的走向,香港有獨立評論員分析可能會有三種結果:維持昌平警方的結論,雷洋因自身身體原因猝死,警方屬於正常執法;雷洋嫖娼事實清楚,警方在制服雷洋時使用過度暴力,導致雷洋死亡,警方也屬於正常執法;警方執法過程違法、暴力執法,事後弄虛作假,欺騙公眾。而事情的最終走向有兩種可能:第一,以雷洋案為契機,整頓警界亂象,真正走到依法治國的道路上來;第二,即使最終認定為第三種結果,追究涉事警察、相關領導的責任,但最高可能就追到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這個級別,過後依然故我。

由於現高層高度關注此案,筆者認為第二種和第三種結果都可能出現,而若能以雷洋案為契機,整頓警界亂象,真正走到習近平所言的依法治國的道路上來,那將是最為理想的,但能否走到這一步,除了取決於高層的介入的力度外,還取決於政府系統、公安系統高層是否願意如此行事。而未來走到哪一步,都會得出不同的判斷。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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