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鐵籠三天三夜 非法停職 湖北任會芳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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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6日訊】湖北原咸寧市捲煙廠職工、法輪功任會芳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要求追究江澤民非法迫害法輪功的全部法律責任。六月二十六日,任會芳收到了兩高的簽收短信。

任會芳女士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迫害的十六年裡,任會芳多次被迫害:六次被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勞教,多次被騷擾,四次被非法關進洗腦班,一次長達八個月的流離失所,多次被非法罰款,身體、精神、經濟和家庭都受到極大傷害。

以下是任會芳女士提出控告的事實和理由:

關在鐵籠子裡三天三夜 被非法停職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晚,任會芳在去湖北省政府為法輪功上訪的途中被非法劫持,後來轉到岔路口派出所非法關押鐵籠子裡三天三夜,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三百元才放回家。任會芳回單位,單位領導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任會芳不寫,被非法停工,不准上班。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任會芳到北京依法上訪。八月二十六日晚八點,被警察綁架。在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關押一天二夜後,被轉到咸寧雙鶴橋拘留所關押。隨後,任會芳被非法關押到咸寧市捲煙廠賓館所辦的洗腦班繼續被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被當地「六一零(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溫泉公安分局非法轉移到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任會芳被不斷非法提審和恐嚇,被看守所獄警曹迎久(女,四十多歲)強行逼迫長時間面牆下跪。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溫泉公安分局度志祥從家人手中勒索一千二百元現金後,將任會芳非法劫持到湖北省沙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二三月份,警察把任會芳劫持到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六大隊繼續迫害。

何灣勞教所的迫害手段有:

限制人身自由:被二犯人包夾,不准與法輪功學員說話,吃飯、上廁所、睡覺、幹活等都被包夾管制著,沒有自由。

高強度軍事訓練:每天長時間搞「軍訓」,變換花招進行折磨。

背誦勞教所規章制度 寫「心得體會」:如不配合,就不准睡覺,罰站軍姿、關禁閉、反覆抱物爬樓梯、睡覺不准掛蚊帳讓蚊子咬(因為旁邊是菜園,蚊子多)等等。搞株連制,挑起全體勞教所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讓勞教所人員加重打罵法輪功學員,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侮辱人格:經常緊急集合,脫光衣服;搞所謂安檢,把被子衣服日用品全部扔在地上。

欺騙上級:如有上級領導來檢查,就把勞教所人員都關起來,不准上廁所,床上鋪上新床單新被子(床單看被是每人交三百六十元現金買的,不准用,只准檢查時擺出來給領導看的,勞教期滿也不准帶走,也不退現金)。

高強度體力勞動:每天勞動十四小時,動不動就加班,強制做奴工產品。勞動強度大,時間長,任會芳的雙手腫痛,活動不便,連穿衣扣釦子都困難。完不成任務還要受各種體罰。

唱邪黨紅色歌曲:吃飯前全體勞教人員唱歌,如果發現有法輪功學員不唱歌,就全體不准吃飯。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晚上八點多鐘,溫泉公安分局的宋瑞生、捲煙廠保衛科的王永光等一夥十幾人將任會芳騙到岔路口派出所,將她非法關押在鐵籠子裡,派人看守。第二天,任會芳趁機會走出派出所,在外被迫流離失所八個多月。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四年期間,任會芳遭到單位長期剝奪其勞動權,連生活費都不給,並且派人長期監視跟蹤和監聽電話,監視居住。捲煙廠自辦洗腦班,任會芳多次遭到來自單位的迫害。任會芳五次找單位領導講真相,要求上班,遭到副廠長王新球的辱罵。單位領導不但不准其上班,還五次打電話叫岔路口派出所來抓人,威脅恐嚇。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任會芳遭程樂斌等警察綁架,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三十七天。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溫泉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劉寧再次到任會芳家中騷擾,企圖勸她出賣其他法輪功學員,做假人證,遭拒絕。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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