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17日訊】(中央社台北17日電)今年5月1日勞動節適逢週日,勞動部今天表示,依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在勞動節當天必須放假,若逢例假日則必須補假1天,但何時補假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勞動節將至,但今年5月1日勞動節正好遇上週日,許多勞工疑惑勞動節是否有放假,或擔心放假可能因此被吃掉。
勞動部表示,去年開始實施新規定,國定假日若遇到例假日則必須補假1天,許多企業作息比照公務機關走,而公務員在勞動節沒有放假,但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在勞動節當天可放假,當天若逢例假日,就必須再補假1天。
勞動部指出,補假不一定要在勞動節隔天(5月2日)補,可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但補假一定要給勞工,雇主不得自訂期限,用「過期」等理由吃假;若5月2日當天,勞資雙方約定補假,雇主卻要勞工銷假出勤,除了要徵得勞工同意,還需給予加倍工資,違反上述規定者,雇主將被罰新台幣2萬元到3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