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02日訊】雲南石林法輪功學員楊自祥,男,五十四歲,國家一等殘疾軍人,他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被抓捕至雲南省第一監獄。據悉,他當時被警察從床上抬上警車綁架。
探望朋友被抓捕判刑
明慧網報導,二零一四年四月,楊自祥在探視同是修煉法輪功的朋友時,被闖入的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當地民政局還停發他傷殘軍人生活費,斷其生存來源。
他在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從看守所保外就醫回家。
劫持至雲南省第一監獄
楊自祥從看守所回來時候身體十分虛弱,骨瘦如柴,從原來的七十三公斤降到了四十九公斤。不能正常吃飯,每天只能喝一點流食;在床上不能正常睡覺,只能在沙發上靠著睡,身體非常虛弱,在這樣的情況下,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楊自祥被派出所警察從床上抓走,送往雲南省第一監獄。
楊自祥一進監獄就被送進監獄醫院,之後眼睛也開始疼痛,醫生進行了治療,過去眼睛視力很好,現在左眼一點也看不見,右眼模糊。
楊自祥的家屬多次去看望,要求回家治療。監獄不同意,只同意把假肢送進去幫助行走。楊自祥又因腳浮腫無法穿上。在醫院呆了六個月後,楊自祥被送往一監區。
在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家屬去看望,楊自祥的情況仍然很糟。家屬找監獄領導說明情況,希望放人,獄方予以拒絕。
修煉法輪功 為國家節省大筆醫藥費
楊自祥家住雲南省石林縣板橋鎮三家村。一 九八七年在對越戰爭的老山、者陰山戰鬥中,被地雷炸傷,造成左腿截肢,右腿粉碎性骨折,被評為一等傷殘軍人。之後身體很虛弱,每年至少有半年以上的時 間在醫院度過,曾經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康復,為國家節省了大筆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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