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近期,河北省法輪功學員張金升案在衡水市故城縣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當天,法官要求公訴人在庭上播放法輪功真相光盤,大屏幕出現光盤中「起訴江澤民,全球公審江澤民」等內容。張金升的辯護律師對此案進行無罪辯護,他表示修煉法輪功無罪。
法庭大屏幕上現「起訴江澤民」
據明慧網報導,3月18日早上11點30分庭審開始,法官省略「迴避權」問題,直接進入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階段。對起訴書的相關指控,張金升的律師按照事實據理駁回。當庭審進入答辯階段,公訴人又照本宣科地讀所謂的證詞,律師對其所謂證詞也再次一一駁回,讓公訴方無言以對。
當天下午1點40分再次開庭。當時,公訴人拿出所謂數據光盤進行說辭,問張金升:「這裡的東西是不是你的?」張金升說:「你放放,那裡面都是甚麼?」當時,公訴人不想當庭播放,但法官說:「公訴人,請當庭播放。」這時,大屏幕顯示光盤中「起訴江澤民,全球公審江澤民,給翟紅軍的一封勸善信,解體黨文化」等內容。
張金升的律師對該案進行了無罪辯護,他說:「這些沒有一樣是有罪的,相反這些東西恰恰說明法輪功學員的大善之舉。」
張金升說:「我修大法無罪,法輪大法是正法,當庭立即無罪釋放我回家!」
法官隨後宣布休庭,該案擇日宣判。
據消息來源說,當天,中共專們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人員均到法庭旁聽。
張金升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2015年8月21日凌晨4點,張金升在家中遭到當局非法綁架和抄家,家中的電腦、筆記本、打印機、硬盤、大法書籍、資料、紙等被非法抄走。此前,張金升曾在2001年和2005年分別遭到非法勞教一年半和三年。
在庭前會議中,張金升的律師多次指,張金升在2015年8月21至23日被非法關押的三天二夜時間內,受到當地警方用電棍恐嚇、一直坐老虎凳的酷刑,後導致腿部出現靜脈組織淋巴細胞瘤症狀,以及當地公安局有警察違法取證等事實。
大陸律師當庭指江澤民破壞法制
去年底,中國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為法輪功學員吳紅衛做無罪辯護時當庭表示,江澤民破壞了法律實施。
廣東省河源市法輪功學員吳紅衛2015年因在公共場所張貼「法輪功」條幅標語158條,被當局以所謂「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逮捕。
該案在2015年11月27日在河源市源城區法院開庭審理,其辯護律師張讚寧為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並在法庭上表示,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破壞法制,非法設立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
張讚寧曾對美國之音表示,檢方的指控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因此不能成立。他說:「犯罪必須是要有危害性的,而且起訴書說他(吳紅衛)構成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國家法律應該是明確的、具體的、沒有抽像的法律,那麼你必須表明破壞了甚麼法律,這個法律叫甚麼名稱,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從起訴書來看,它沒有指明他究竟破壞了哪條法律。」
報導說,張讚寧當庭指稱江澤民及其非法設立的「610辦公室」破壞了中國憲法第36條的實施,非法剝奪了公民的信仰自由。
張讚寧表示,他已經三次公開在法庭上表示江澤民有罪。他說:「中國法律、就是《立法法》規定,制定刑法、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必須全國人大立法。但是江澤民卻對法國《費加羅報》講法輪功是X教。他沒這個權力,所以我說江澤民才是破壞了法律實施。」
另據明慧網報報導,張讚寧在法庭上當庭指控:「真正在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是江澤民。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發鼓掌聲,但法庭不允許鼓掌。
張讚寧同時指:中共「610辦公室」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非法設立的組織,應該依法撤銷。旁聽民眾忍不住再次熱烈鼓掌。
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起訴江澤民
中共江澤民集團為了專門迫害法輪功,於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610辦公室」這一非法機構,直接歸江澤民和中共政法委管轄。該機構一直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其任務是專門策劃和驅動對法輪功的大規模鎮壓。
1999年7月20日開始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其下令對法輪功學員「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屍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在羅干、周永康、王茂林、劉京、李東生等人直接指使下,無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或被活摘器官。
近十幾年來,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薄熙來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兇,被海外法輪功學員在30多個國家和地區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告上法庭。
從去年5月底以來,中國大陸各地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到2016年1月1日,有超過20萬人向中共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予以立案公訴。由於網絡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
責任編輯:劉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