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被勞教 陝西漢中市陳寶漢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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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28日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陝西省漢中市漢台區法輪功學員陳寶漢先後三次被勞教迫害。迫害中,陳寶漢被非法開除工職,夫妻被迫離異。近日,陳寶漢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報導,以下是陳寶漢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理由:

從小體弱多病的我恢復健康

我從小體弱多病,藥沒少吃,也曾練過多種氣功,毫無效果。在一九九八年五月有緣接觸法輪功,並開始修煉,法輪功博大精深的法理,讓我耳目一新。通過修煉,我的身體也開始好轉,恢復健康。

懂得了生命真諦

可貴的是,法輪功讓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諦,為我指明了返本歸真之路,知道了怎樣去面對今後的人生,怎樣去做人。我原來任性孤廦,爭強好勝,做事偏激。通過修煉法輪功,我以真善忍為準則,我的性格逐漸開朗了,知道向善、寬容,遇事謙讓。學會了用友善與真誠去對待別人,我由衷的感謝師尊(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慈悲救度。

但是,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對法輪功全面的迫害以後,我的生活各方面就陷入了苦難之中。

非法拘留

本人的工作單位漢中客車廠公安科的人,非法強行搜查我宿舍,搶走法輪大法書,並把我拘留在公安科,輪番對我進行所謂的「轉化教育」,迫使我放棄信仰,遭我拒絕。我平和地據理暢談。在真理面前,他們無言以對,就匯報給漢台公安分局。

漢台公安分局國保科馬平安、李有志等人先把我劫持到漢台公安分局,李有志把我雙手銬在窗戶上,當晚便把我關進看守所。在看守所民警的縱容下,一進監室就遭到五、六個犯人的謾罵毆打,還強迫向家裏寫信要錢。

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廠後,受廠方刁難。先是停止工作,後來把我安排在廠裡和家屬區打掃衛生,一年四季沒有節徦日,原本兩個人的活讓我一個人干。

遭多次毒打 遍體鱗傷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向世人講真相,又被漢台分局的馬平安、李有志綁架,他們非法闖入我的住宅抄家,並將我拘留十五天。

在看守所的當天,我在號捨裡就被打傷。隨後又被轉到火房,在看守所警察的唆使下,先遭到「紅案組」的毒打,隨後又遭「白案組」的毒打。我幾乎爬不起來,遍體鱗傷,他們還逼迫我幹著重活。

關押十五天,遭到多次毒打。一次,在一個在押犯人的帶領下,我擔著兩桶飯菜,往三樓監室送飯,由於該犯與裡面的熟人交談,我因為帶著傷,身體極度虛弱,只顧喘著氣,我倆沒按時集合,立即遭到毆打,在獄警的指示下,我倆被按在地上用皮管子打。

廠方非法開除

非法關押期滿後,我拖著傷痕纍纍的身體回到廠裡,等待我的是停工待查和轉化。他們要我寫悔過書,遭到拒絕後,於二零零二年九月被廠長岳少飛單方毀了合同、非法開除。

多次關押迫害

在二零零二年十月份,由東大街辦事處夥同原廠公安科的吳漢平、朱寶山等人非法闖入我住處,強行要送我到洗腦班。在我撞破頭的情況下,仍強制把我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三年因為我講真相,國保科馬平安、李有志非法闖入我的住宅抄家,李有志還搶走了我母親的錄音機,並把我綁架到看守所。馬平安還向家人敲詐勒索了二百元。

這次我被非法判了一年半勞教。十月份,我被送到寶雞市風翔棗子河勞教所,進所的當天夜裡就被關押在生活中隊的崗組,嚴加看管,隊長是馮喜堯,隨後我被打帶罵的關進了小號。

在警察的唆使下,以張紅偉戒毒者為首的幾個人開始轉化我,體罰折磨加毒打。在以後的一年多時間裏這裡的警察一直變著多種方法企圖轉化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如:每天強迫寫思想認識,侮辱法輪大法和師父,強迫看抹黑大法的影像,幾個包夾(被利用來對法輪功學員貼身嚴管,限制人身自由的犯人)看管一個大法弟子。

漢台看守所 度日如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我又被國安局綁架,先被非法關押在漢台城區西南角一個叫天潤的賓館裡,當天就遭到毒打,刑訊逼供,幾天後,由國保科的馬平安、李有志等把我非法關押進漢台看守所,被勞教一年六個月。

在漢台看守所這個人間地獄魔窟裡,我度日如年地熬過了四百個日日夜夜,於第二年六月又被送進了寶雞棗子河勞教所。

依法申訴 再遭綁架

在多年中共對我的殘酷迫害中,非法剝奪我的工作,非法糊弄我的戶籍,使我沒有經濟來源,妻離子散,家庭破碎,剝奪了我作為一個中國公民在法律的保護下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人的基本生存權。

為了討回公道,我向各層政府相關單位寄申訴,反映情況要求廠方恢復公職,賠償損失,卻遭到了漢台公安分局一夥人的非法抄家、綁架,其中有李有志、余靜等人。被關進看守所後,又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家屬為我請的律師遭到「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恐嚇,律師退卻了。

幾個月後,我被送到寶雞虢鎮勞教所三大隊,當天就遭到崗哨的毆打,隨後又分到勞教四組時,又遭到組長車小文等五、六人的毆打,在以後的勞動中又被車小文打 傷,警察默許牢頭獄霸,任其逞凶,凶犯們強吃惡要,勒索錢財,稍有不慎,就遭遇毆打。在警察的教唆指示下,他們尤其對法輪功學員,更是變本加厲的迫害。

江澤民是元凶

這些年對我的迫害,給我們家庭帶來深重的災難。父親的離世,妻兒的離散,家庭的破碎,一切一切的苦難,都來源於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誣陷與迫害。這場迫害是以謊言和構陷築成的,敗壞了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道德倫理,摧毀了中國人做人的良知和道德底線,致使社會亂象叢生,貪污腐敗猖獗,黃、賭、毒氾濫,把中國社會引向危險的邊緣。

我作為中國公民有權享受憲法賦予的宗教信仰自由,我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是受法律保護的。

為了正本清源,為了人類的正義、道德和良知的永存,要求對惡貫滿盈、禍國殃民的江澤民繩之以法。他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還法輪功和大法師父李洪志的清白。

責任編輯:舒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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