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綜合報導)一批早該支付的賠償被延誤了15年,但不管怎樣,遲到總比不到好。很多人都以為9/11災難過去多年,賠償事宜早該處理完畢。
家住紐約華埠的71歲的朱先生因長期接觸9/11有害物品的污染,患上前列腺癌症,隨後他申請了911世貿中心健康補助計劃,在兩名醫生的證明下,他申請了9/11受害者賠償基金(Victim Compensation Fund, VCF)。於2015年11月5日,他收到通知,將獲得20萬的賠償,3個月內過戶。據悉,已有17位下城居民因身患癌症獲得9/11受害者補償基金。
據賠償金專案助理Sheila Birnbaum介紹,迄今紐約已有4.7萬名受害者獲批。關於9/11受害者賠償的最近進展是,2015年12月奧巴馬總統再次批准的《2010年詹姆士‧扎德羅伽9/11健康與賠償法案》(Zadroga Act),將索賠截止日期延長五年,而且提高了補償總資金。
所有那段時間曾在華埠居住、工作、上學的人士,符合條件者都可以提出賠償申請。新的索賠申請將納入「B組索賠」,適用新的索賠流程和損失政策,預計從今年9月開始發放。申請人需耐心等到新指南發佈後,再進行申請。
15年前 粉塵有毒氣體侵蝕下城
15年前,當雙子塔倒下,塵埃黑煙籠罩著整個曼哈頓下城。渾濁的空氣中飄散著石棉、玻璃纖維、汞、苯等致癌的顆粒和化學物質,倖存者、救援人員在灰一般的空氣中穿梭,街道都白了,到處都是散落的粉塵。
之後的三個月,仍然是粉塵滿天飛。很多居民都選擇了暫時離開,往日熱鬧的唐人街,關門的關門,遠走的遠走。等再次返回家中,「關了門窗,天天打掃,窗上桌子上仍全是灰」。據說當時煙塵最遠飄到布魯克林和新澤西。
這15年來,沒有人知道有多少居民人因當年的粉塵及有毒氣體埋下身體隱患,只是斷斷續續聽說現場救援的消防員、倖存者中有各種不良的身體狀況出現。
可能引起呼吸系統等疾病
我們知道,高度暴露於致癌物質和污染物當中,可能引起身體致癌或其它疾病。尤其小孩、老人以及體弱多病的人群更是高風險。
有一項對曼哈頓下城居民進行的小規模跟蹤調查,發現儘管9/11災難發生四年後,下城居民的下呼吸道症狀,如咳嗽和喘息,下降了8%,但是平均患病率仍然高於9/11之前。還有一項研究,針對華埠一所災區學校的200名小學生進行的調查,發現暴露在世貿中心災難中的學生在八年後更容易診斷出患有呼吸系統疾病。
西奈山醫療中心(世貿中心健康計劃下屬7個診治病患的醫療機構之一)胸科主任Raja Flores博士表示,因9/11引起的倖存者罹患癌症的數量將在未來30年內急劇上升。到2014年,已有超過2,500名世貿中心的救援人員報告患癌,包括:甲狀腺癌、前列腺癌、肺癌、胰腺癌、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癌等,這份名單還在增加。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治療
在緬懷9/11逝者的同時,也想提醒那時曾在曼哈頓的休斯頓街(Houston Street)以南或布魯克林(Brooklyn)世貿中心遺址 1.5 英里半徑範圍內居住生活、工作、上學或上日托的個人,申請免費的9/11倖存者初始健康評估,加強健康意識。
按照扎德羅伽法案,有世貿中心健康計劃專門為9/11倖存者提供醫療監測檢查,針對已獲認證的世貿中心相關疾病提供醫學和心理健康治療。
根據這項健康計劃,不同的人群需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世貿中心倖存者(包括居民、現場工人、學生及路人)可在紐約市健康醫療總局世貿中心環境健康中心、表維醫院、艾姆赫斯特醫院以及高雲尼健康服務就醫。而世貿中心救助人員和紐約市消防員也有指定的醫療機構。
亦可申請受害者賠償
9/11 受害者補償基金 (VCF) 是美國司法部施行的補償計劃,為在2001年9月11日恐怖份子劫機撞毀事件中致死或受傷的個人,或去世者家屬遭受的經濟和非經濟損失提供補償。因近距接觸 9/11 事件而患病的世貿中心救助人員和世貿中心倖存者如符合所有其它VCF資格條件,亦有資格通過 VCF 獲得補償。但基金不對因近距接觸到 9/11 事件所致的精神健康疾病提供補償。
據曼哈頓那不勒斯和彼得森律師行(Napoli & Peterson PLLC)介紹,該律師樓已幫助2,500人申請9/11受害人賠償,其中有超過一半的人已獲得賠償,最低獲得1萬美元賠償,最高的420萬美元,平均賠償金額為25萬美元。
提醒符合條件的民眾,留意索賠註冊不同的截止日期。因9/11 受害者補償基金(VCF)針對每名索賠人的註冊截止日期有所不同,要以個人情況自行決定。
此外,申請人需等到新指南發佈後,再進行申請。不是公民或綠卡持有者也同樣可以申請,包括遊客、現居境外的倖存者都可以申請。可留意,或找律師代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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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受害者賠償大事記
‧2011年1月2日,奧巴馬總統簽署《2010年詹姆士?扎德羅伽9/11健康和賠償法》(簡稱Zadroga Act,以參與9/11救援肺臟受損病故的紐約市消防員詹姆士‧扎德羅伽(James Zadroga)命名)。
‧根據Zadroga法案的第二章,重新啟動曾在2001年到2003年間,實施的《2001年9.11受害者補償基金》,並要求司法部長任命的專案助理,向因9.11恐怖空難、或由於空難的直接後果造成的殘骸清理工作而遭受人身傷害或死亡的任何個人(或死者的個人代表)提供補償。
‧2011年5月18日,司法部長Eric Holder宣佈,Sheila Birnbaum擔任專案助理,負責「9/11受害者補償基金(VCF)」計劃。
‧2011年,根據Zadroga 法案第 I 標題卷,創立世貿中心健康計劃 (WTCHP)。該項計劃目前由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健康研究所( NIOSH )負責管理,負責給9/11倖存者提供醫療救治。
‧2015年12月18日,奧巴馬總統再次批准《2010年詹姆士?扎德羅伽9/11健康與賠償法案》,包括再次批准「9/11受害人賠償基金(VCF)」。包括4個重要變化:
1.從新法簽署之日開始,將「9/11受害者補償基金(VCF)」計劃延長五年——提出索賠的截止日期已從原來的2016年10月3日改為2020年12月18日。
2.提高補償總資金——新法使原有的27.75億美元撥款立即到位,用於支付賠償,並將在2016年10月提供額外的46億美元的資金。
3.要求賠償基金「儘快」向「A 組索賠」(即 2015 年 12 月 17 日或之前做出損失判定的索賠)的索賠人支付「全額賠償」。
4.要求對賠償基金關於評估 B 組索賠和計算相關損失的政策和流程做出重要改動。B 組索賠即不屬於新法所界定的 A 組索賠的索賠。新法規定針對合格 B 組索賠人的資金。
責任編輯:孫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