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今年的中共兩會,要求批准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約)的呼聲高。除了大陸數百精英上書兩會人大代表提出盡快批准《公約》外,大陸政協委員朱征夫繼提出減少甚至取消電視認罪的提案後,再呼籲適時批准履行《公約》,他認為大陸人權遭侵害,跟《憲法》關於保護人權的規定沒有具體化有關,如果批准履行公約,並通過相應立法協調實施公約相關規定,可以防範冤假錯案。
陸媒報導人大代表呼籲批准實施《公約》
財新網3月1日報導,朱征夫介紹,《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確立了一套完整的人權保護準則尤其是刑事訴訟國際準則,「在中國加入實施《公約》後與我國國內立法和司法相協調,將極大的推進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了《公約》,並於1976年3月生效。目前全球已有160多個國家正式加入。大陸於1998年就簽署《公約》,但至今沒有批准實施,尚未在中國產生約束力。
朱征夫認為加入和履行《公約》,以及為履行該《公約》而採取的相應的立法和司法協調措施,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中國刑事訴訟中冤案和錯案的發生。
《公約》在維護人的尊嚴、獲得公正審判、防止冤案錯案等方面都有詳盡規定。比如關於人格尊嚴,《公約》第10條規定,「所有被剝奪自由的人應給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嚴的待遇」;關於無罪推定,《公約》第14條規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視為無罪」;關於酷刑,《公約》第7條規定「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等。
財新網報導中,還附上公約完整內容。
大陸數百精英上書兩會提出六條要求
就聯合國《公約》,大陸的精英多年來一直在多種場合下進行呼籲,要求人大儘快批准實施。這次兩會前,再有數百精英上書兩會,其中律師、法學家等司法界專業人士占有比例較高。上書中提出六條要求,其中第一條就是批准履行聯合國《公約》。
上書認為該公約至今已歷三屆政府,延宕17年之久,因此他們「強烈呼籲本屆全國人大責成國務院就此依法、迅速提交請求批准《公約》的專題報告,責成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國務院提交的報告迅速審議、批准」。
除此之外,上書中還要求修改憲法,包括設立憲法法院,人大代表的間接選擇為直接選舉,實行國家領導人的差額選舉等,制定修改包括新聞法、社團法及早啟動公職人員財產公示法等。
律師:中共剝奪民眾公民權利
陝西的常委瑋平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聯合國七個基本條約之一,又因其對人權保障的政府責任做出了最低限度的要求,在該條約生效四十年,中國政府簽署近二十年之後,依然不獲中共最高立法機關批准實施。
「這樣無論是和中國作為聯合國創始國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地位,還是國內普通民眾日益覺醒的人權意識和希望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得到落實的普遍訴求,都是不相匹配和令人錯愕的。希望兩會代表切實履責,合力儘快推動該條約的批准和國內合法化。」
對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93個聯合國成員國中,已有160多個國家在本國批准生效,中共政權雖於1998年簽署,但至今中共全國人大沒有啟動批准程序。
大陸李律師也向大紀元記者表示:「該國際公約在中國大陸被延宕了18年,未生效實施。這說明,中共政權對中國大陸民眾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殘酷剝奪,中共的邪惡本質暴露無遺!這個西來的幽靈已殘暴奴役中國大陸百姓60餘年,犯下了人神共憤的罪惡。解體中共,復興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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