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兩會前夕,陸媒罕見披露,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就備受外界詬病的犯罪嫌疑人在電視上認罪、悔罪作為兩會提案,呼籲減少甚至是取消這種做法。他認為,「在電視上認罪,並不等於真的認罪,更不能等於真的有罪。」此舉容易導致「輿論審判」,誤導公眾認為該人有罪,且有明顯的迫使檢察院將案件提起公訴、迫使法院做出有罪判決的傾向。
大陸多名律師認為,央視認罪實質就是違法,沒有審判就輿論定罪,對司法公正是極大的損害。這也是非常荒謬的,是遊街示眾的升級版。
陸媒罕見披露針對公安部中宣部的提案
3月1日,中共兩會前兩天,財新網罕見就針對公安部與中宣部的提案者、全國律協副會長、全國政協代表朱征夫進行專訪。朱征夫呼籲減少甚至取消讓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的做法。
報導稱,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不久即被安排在電視上認罪、悔罪,近來社會關注度高或本身影響力大的案件偵查過程中尤為突出,屢遭詬病。
朱征夫質疑這種認罪方式的合理性。他認為,按常理沒有人願意主動到電視上認罪,有可能是辦案機關的壓力或者受取保釋放或從輕處罰的交易條件的誘惑。他認為「只有認罪沒有充分證據佐證,並不能排除合理懷疑」。
報導稱,這種做法好處可以幫助緩解辦案機關的破案壓力、平息社會上對於抓捕嫌疑人和相關偵查行為的質疑,甚至可以幫助辦案人員立功受獎,但朱征夫看來,此舉唯獨不能證明嫌疑人真的有罪。
朱征夫認為,這種做法的危害在於容易導致「輿論審判」,誤導公眾認為該人有罪,且有明顯的迫使檢察院將案件提起公訴、迫使發言做出有罪判決的傾向。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時政評論家李天笑向大紀元記者表示,中共公安部與中宣部一貫聯手作惡,在江澤民時期尤其嚴重。中國法治遭到嚴重破壞的根本原因是江澤民在過去的十七年,利用鎮壓法輪功這個事情,破壞整個中國的法制,令法制走到了崩潰的邊緣。
李天笑認為:「財新網提出這個事情,是從依法治國角度上講的,財新網前階段採訪美國學者釜山,他提出了中國現在應該從依法治國入手逐漸走向民主問責。財新網的背景外界眾所周知,它是習近平、王岐山的發聲平台。那麼像這種庭審之前,在偵查階段,讓嫌疑人在電視上認罪,與公安機關達成交易,顯然是不可取的,跟依法治國相違背,跟財新網此前採訪表現出來的方針相背離的。
「因此財新網態度很明顯,第一是不同意這種做法,再有暗含針對這種做法的背後的人,比如劉云山、公安部知法犯法、肆意枉法的人。」
央視認罪違法 對司法公正極大的損害
大陸吳魁明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作者是個體制內的人,話說得還是比較婉轉,能夠發聲已經很可以了。我二十多年前就認識作者。但是,電視上認罪其實是不合法的,不僅僅是不合理。沒有審判就輿論定罪,是錯誤的,對司法公正是極大的損害。」
他強調,從法律的意義和本質來看,央視認罪就是違法。
湖南的文東海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電視認罪是明顯的未審先判,正如朱征夫所言,這種認罪方式是非常荒謬的,也是經不起推敲的,是遊街示眾的升級版。」
他進一步表示,「 即使不強迫當事人在電視上認罪,單方面的報導同樣會導致同樣的惡果。」
他解釋說:「其實我並不反對媒體對有關案件進行適度報導,因為這也是輿論監督的一種方式。但我絕對反對由官方主辦或控制的媒體(事實上,中國的媒體無論官辦民辦都受到官方的嚴格管控,甚至是以前相對自由的網絡也是如此)無底線的抹黑,尤其是在官媒壟斷了報導的權力,且其報導的信息來源是官方且必須是官方,民間即使想報導也要經過官方同意,媒體已經自覺充當了官方的打手,且這種報導最終也會傳導到檢察院和法院,因為一種官方的意志自始至終主導了整個司法的過程,而媒體的報導不過是向社會傳遞官方意志的工具,至於真相則被這種官方意志所埋葬。形成事實上的媒體審判。」
公安機關任意妄為 逼迫當事人用指定律師
文東海律師還表示,中國現階段所遇到的情況顯然更加惡劣,因為中共官方有強大的媒體幫助他們根據他們的意志任意抹黑他們想抹黑的人,但近年民間唯一可利用發聲的自由媒體也紛紛被禁言,唯一的不對稱博弈也遭到封殺。
他結合自己代理維權律師王宇案的親身經歷,揭露天津司法機關的肆意違法,「官方甚至容不下我這個辯護律師的存在,而要完全換上他們信的過的所謂紅頂律師,配合他們完全隔絕王宇和外界的聯繫。」
他還列舉同是709案的趙威(李和平律師的助理)母親介紹,警方逼迫趙威解聘其父母聘請的律師,換上他們指定的律師董某,而董某可會見到趙威,並可隨意進出看守所,而此前趙威父母聘請的律師連要求警方介紹案情都做不到,但董某透露出的案情則和官媒的報導並無二致,完全站在了警方的立場上幫助警方共同對付趙威及其家人。並無任何獨立於警方之外的替當事人辯護的意見!#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