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報導)二十年來,尚愛雲一直在等待冤判和處死她十八歲兒子的人被追究責任的那一天。但是當本週算總帳的一刻來臨,尚愛雲憤怒了。內蒙古當局1月31日宣佈,在呼格吉勒圖的冤案當中,只有一人將面臨刑事調查,而其他26人將僅僅受到輕微處罰。
尚愛雲在接受官媒採訪時說,這些人甚至都沒有勇氣承認他們的錯誤。「他們未來怎麼能公正的處理法律案件?」
《紐約時報》報導說,在習近平領導下,北京當局把糾正冤假錯案作為整頓長期以來充斥腐敗濫權的司法系統的核心內容,但是那些製造冤案的官員卻沒有受到嚴厲懲罰。
浙江省某法庭本週宣佈一宗22年前的謀殺案證據不足,但是沒有官員受到懲罰。在2014年,一名法官發現某男子毒殺兩名兒童一案證據有嚴重缺陷,但是涉案官員毫髮無損。
呼格吉勒圖的案件近年成為體現中國司法不公的最著名案件,激怒了全國的人權活動人士。呼格被判決強姦和殺死一名婦女,在1996年被執行槍決。
危險的先例
人權觀察研究員王馬雅告訴《紐約時報》,中共當局不願意嚴厲懲罰呼格冤案責任人,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她說,如果像呼格這樣著名的案件,當局都不能給出公正處理,那麼許多其他試圖為自己在獄中受到酷刑虐待尋求公正的人們,又怎麼有希望呢?
最近幾年,中共官員對冤假錯案的處理已經變得更加透明。比如在2014年,逾1300項法庭裁決被重審。但是對那些偽造證據、刑訊逼供的官員的懲罰卻常常很輕微。
去年,中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為一系列冤假錯案道歉,發誓未來努力防止類似的不公正。但是他沒有說政府將對那些製造冤案的人怎麼處理。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說,在中國,像法官和檢察官等高級官員常常被免於調查,只留下低級官員承擔罪責。賀衛方說,被懲罰的人不是真正的決策者,因此當局只能給他們比較輕微的懲罰。
在呼格吉勒圖的案件當中,11名警官、7名檢察院職員、5名內蒙古高級法院職員和3名呼和浩特中級法院職員受到處罰。地方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涉嫌職務犯罪被調查。
中央當局是否能夠迫使公檢法被問責
而香港大學法學教授傅華伶認為,隨著調查推進,有可能更嚴厲的懲罰會稍後宣佈。
傅華伶告訴《紐約時報》,問題在於,公檢法構成一個利益集團。問題在於,中央當局是否有足夠的魄力真正迫使公檢法機關被問責。
傅華伶認為,中央政府有意施壓地方司法官員的一個可能跡象是,官媒在高調報導呼格案件,包括報導尚愛雲的批評言論。
官媒《中國日報》社論寫道,司法機關未能遵循無罪推定原則,未能依法懲治犯罪,凸顯改善司法系統仍需艱鉅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