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03日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韓甸鎮新城村居民畢天龍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將江澤民告上北京最高檢察院。畢天龍的母親韓秀華,因修煉法輪功,長期遭中共迫害,多次被綁架,兩次遭非法勞教,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初七含冤離世。
以下是畢天龍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部分事實:
有幸修煉法輪功 「像換個人似的」
我母親叫韓秀華,是法輪功學員,她於一九九七年底開始煉功,以前她身體非常不好,患有冠心病,心肌炎,胃病,氣管炎,婦科病,精神分裂症,脾氣不好經常罵人,經多家醫院醫治都無效,在床上一躺七個月生活不能自理。
在這生死關頭,母親有幸得了大法,從此她的所有病症都得到康復,脾氣也改了,鄉親們都說她像換個人似的,家庭也和睦了。
母親依法上訪 多次被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所有宣傳機器在其指令下,每天24小時抹黑誹謗,惡毒攻擊法輪功及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我母親為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給她師父洗刷清白,免得民眾深受其害,她一次去省政府依法上訪,兩次去北京上訪兩次被非法勞教,兩次被非法拘留,後被迫害致死。
生不如死 被折磨得脫相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六早上,獄警毆打法輪功學員王樹榮,我母親上前阻攔,這時上來兩個警察把我母親拖走,拖到小號牢房,想關她小號她掙扎著不進去,這時站在旁邊的林隊長惡狠狠地說,把她拖進去。
小號裡,沒有被褥和床鋪,我母親站在冰冷的水泥地,開著窗戶外面刺骨的寒風吹進來,凍得我母親渾身瑟瑟發抖,她想煉一會功來暖和一下,但是被警察發現了,警察就把我母親一隻手用手銬吊起來,手銬把手腕卡破流著血,腳尖只剛著地。
他們每天只給她一點點稀粥,讓她生不如死。被拷過後手麻木了很多天。由於這是第2次勞教,所以對她迫害更加殘酷,警察變著各種方式逼她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揭批書),如不寫就加期,天天利用刑事犯人折磨我母親,不讓睡覺,坐小板凳長時間不讓動,人被折磨得脫了相。
母親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份被釋放。
遭毒打警察置之不理 母親舊病復發精神失常
二零一一年八月份的一天,母親遭無賴村民孫德利的毒打,並遭訛詐1,200元錢,孫德利拽住母親按倒在地上,用皮鞋使勁踢我母親臉、腦袋、胸部。下身、背部數下,他一邊打著一邊歇斯底里地罵著,持續一個小時之久,沒人敢上前勸阻,因他是村裡有名的無賴。
我母親都快60歲的人了,被打得在地上爬不起來,遍體鱗傷。這時孫德利還來了惡人先告狀,到了派出所孫德利居然當著警察的面對我母親還大打出手,那些警察卻置之不理。
由於我母親受這次孫德利的毆打和驚嚇再加上派出所不為她主持公道,她心裡承受到了崩潰的程度,造成她舊病復發精神失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初七含冤離世。
父親不堪打擊 相繼離世
十幾年來由於我母親因為煉功所遭受的迫害,給我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特別是我父親在精神上造成了沉重的打擊,他積勞成疾,於我母親離世3個月後他也相繼離世了。
依法控告江澤民
我們家所遭遇的苦難,究其原因都是江澤民造成的。因此,我作為受害者家屬,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及其「610」非法組織,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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