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23日訊】 (大紀元記者周慧心綜合報導)近期許多大陸超市的收銀員會在消費者購物票據上蓋一個紅色印章,上面寫著「商品未過保質期」。消費者質疑超市試圖推卸責任;超市稱此舉為防惡意打假;律師指此舉不能免責。事實上,出現這一問題的背後折射出中國大陸現在消費者與商家之間信用缺失的問題。
據《北京青年報》2月21日報導,家住北京馬家堡的王先生反映,他在家樂福購物後,發現收銀小票上被蓋上了一個「商品未過保質期」的章,落款是「家樂福馬家堡店」。王先生質疑此舉是超市對其販賣的東西不做保證,讓消費者擔責,實在有失偏頗。
該報社記者隨後走訪了北京京客隆勁松商城、京客隆團結湖店、家樂福馬家堡店、物美玉蜓橋店、美廉美馬家堡店等5家大型超市,發現各家都製作了帶有店方落款的長方形的印章,內容都是「商品未過保質期」。除了大型連鎖超市,位於團結湖附近的一家小型社區超市也在效仿這一做法。
除北京之外,西安也出現類似情況。2015年12月27日,網民「越熟悉,越陌生」爆料稱,23日自己在西安沃爾瑪購物廣場雁塔路店購物,意外發現收銀小票上蓋了「商品未過保質期」的章。他說:「這有逃避責任的嫌疑。不能因為蓋了章,超市就不必負責任,而將一切都推給顧客吧。」
《華商報》記者走訪了西安市的永輝超市大明宮萬達店、沃爾瑪西安未央路分店、人人樂賽高店、沃爾瑪雁塔路店、華潤萬家文藝路店等5家大型超市。其中,人人樂賽高店和沃爾瑪雁塔路店收銀小票上出現了「商品未過保質期」印章。
超市:蓋章是為了防止惡意投訴
對於實行蓋印章的原因,一名超市工作人員回答說,蓋章並不是針對普通消費者,而是為了防止惡意投訴。有些人是職業打假者,常拿同款過期商品和新小票惡意投訴索賠。
據物美超市食品安全負責人孫文波介紹,根據中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消費者購買到不合格的食品之後,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所購商品價格十倍的賠償金,且最低賠償1000元(人民幣,下同)。
近半年來,物美每月至少接到40~50起投訴,按照每起要求商家按最低賠償1000元計算,每月賠償金額高達四五十萬元左右。孫文波透露,物美全市各店接到投訴的最高峰期甚至超過上百起,賠償數額更是非常可觀,而其中絕大部分都是職業打假人的投訴。
家樂福、樂天瑪特等超市都有工作人員反映出現過惡意夾帶過期食品索賠的事件。
孫文波表示,各大超市負責食品安全的有一個工作聯繫群,大家互相通氣。小票上蓋章最早是去年10月從上海、寧波等江浙地區先做起來的,隨後全國各地超市零售業都進行效仿。
律師:小票蓋章並不能免責
有消費者表示,印章是在顧客不知情的情況下蓋的,也有人沒留意商品生產日期,如果確實買到過期產品,是否還能按規定退換貨索賠?這個章是否有法律效力?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律師認為,超市在小票上蓋章行為屬於格式條款。商家即使有這樣的聲明,也應和消費者當場驗證確認,比如將消費者所購買產品都進行確認是否在保質期內,得到雙方簽字認可。否則商家未告知消費者,單方面蓋「商品未過保質期」印章的行為,是無法律效力的,消費者完全可以以事實為依據維權。
誠信缺失 消費者和商家互不信任
超市售賣過期食品、假冒食品、有毒食品欺騙顧客事件屢見不鮮;而有顧客用其它商店購買的假貨來超市投訴索要賠償,甚至有職業打假人員,專門用過期食品騙取賠償金事件也頻頻出現。有網民甚至感謝職業打假者:「不管是職業打假人還是一般消費者,你(超市)違規了就應該賠,我們應該感謝這些打假人,沒有他們,我們還不知道你們超市這麼多違規行為!」
有分析表示,中共治下的大陸,為了錢,甚麼東西都可以造假,從官員的假證書、假政績到政府部門公布的假GDP;從毒奶粉、毒大米到地溝油;從嬰兒出生造假、扶老人被欺詐到天價魚、天價蝦;從政府到民眾,從食品到用品,「假」無處不在,甚至有專門以造假為業的「專業人員」,幾十年內千奇百怪的「假」已經充斥著整個中國大陸。
旅居美國的網絡作家于海心撰文稱,在海外生活比起大陸輕鬆許多,因為人們互相的信任,讓生活變得更簡單。她在《美國超市的信任和尊重 大陸何時能見?》中敘述自己剛到美國時遇到的事情:
「我的住處附近有兩個超市Safeway和Trader joes’。一天我從Safeway買了東西出來,又進了Trader joes’,在入口沒有存包處,也沒有保安。我只好提著Safeway的購物袋進了Trader joes’。在收銀處結帳時,收銀員看都沒有看一眼我的Safeway的購物袋裡是不是有在Trader joes’的東西而沒有結帳。當時那種被信任的感覺是有點受寵若驚。
「在北京的超市,小包可以隨身帶著,大包必須寄存。在收銀處,收銀員要把牙膏盒打開來看,原來是怕顧客換牙膏,就是把貴的牙膏裝在便宜的牙膏盒子裡。超市這個規定暗含的前提就是每個顧客都有偷東西占便宜的嫌疑,把顧客像賊一樣防著,收銀員的笑臉是個稀罕物,空氣中暗暗流動的氣氛不僅讓購物的樂趣蕩然無存,也無法感到人和人之間基本的信任。」
她在文章最後感慨道:「信任是一種幸福,被信任是一種尊重。一個充滿信任的社會,生活輕鬆,心情也愉快。其實,一個正常的社會,本來不就應該這樣的嗎?」#
責任編輯:李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