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生凌辱同學遭重判 引爆大陸人圍觀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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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美國洛杉磯中國小留美學生凌辱案18日審理終結,3名主犯獲刑6至13年,刑滿驅逐出境。陸媒在社交網上轉發美國華文報導,稱在中國是「正常」的舉動,但在美國就是犯罪。報導還對比了美國及中國同樣的凌辱案但得到完全不一樣的結果。該消息在社會上引起人們極大關注,網上也引起熱議。

有律師認為,此案反映了中國和美國對於人權尊重狀態存在巨大差異。侵犯人權的都是政府公權力在作祟,在一個集權獨裁統治的國家,在黨國的眼裡,法律連廢紙都不如。

陸媒微博轉載中國小留美學生凌辱案

2月19日大陸《南方人物週刊》官微用長微博形式轉發了美國當地的華文生活網的消息,有關中國小留美學生凌辱案的「法庭現場紀實——我在美國看中國小留學生的悲劇!」。

這條微博說:「在中國屬於『小孩打架』學校教育就完事的中國小留美學生凌辱案,終於塵埃落定。其中一個參與凌辱案同學的父母試圖用錢和對方和解案子,被法庭另案行賄罪起訴。中國是『正常』的舉動,在美國就是犯罪。因為錢是不能修復人類犯罪的。」

此條微博的有關評論和轉評很快就被關閉。該陸媒不到半小時再發一條微博:《從小留美學生凌辱案看美國法律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微博列舉了六點,1、圍觀也是犯罪,「幫凶」可與殺人者同罪。2、犯罪者未成年也要承擔刑事責任。3、凌霸不止於行動,言語威脅也不行。4、家長和學校責任重大。5、嚴密保護受害人。6、巨額經濟賠償。該微博還附上網頁鏈接,但點擊後發現頁面已被刪。

去年3月,包括三名被告在內的一群小留學生在洛杉磯華人聚居區羅蘭崗(Rowland Heights)因男女同學間爭風吃醋,綁架同學劉怡然及麥嘉怡至公園拳打腳踢。其中劉怡然被脫光其衣服,遭煙蒂燙乳頭,頭髮被燒及逼吃沙。事件涉及10多名留學生,部分肇事者已逃回中國。

翟雲瑤、章鑫磊和楊雨涵三個留學生因作案時已成年,被以折磨罪、綁架和攻擊罪起訴。經過和檢方協商,三被告簽署了認罪減刑協議書,撤銷了「折磨罪」指控。「折磨罪」刑期最重,有可能被判終身監禁。

被判刑10年的楊雨涵在法庭上迴避媒體鏡頭。(劉菲/大紀元)

因凌虐同學被判刑13年的翟雲瑤在法庭上以紙遮面。(劉菲/大紀元)

大陸這樣的凌辱案經常發生 中美不同結果引熱議

長微博稱,「近年來中國發生過無數次類似凌辱案件,微信上看到過一個單身媽媽的呼救,視頻上14歲女兒被同學扒光衣服,在亂石頭地上拖,她那淒厲的哭叫和求饒聲慘不忍睹。而這個媽媽報警,警察不管,那些打她的人至今逍遙法外,據說有深厚的背景。她們凌辱她人還大膽拍成視頻,說是讓她出醜,和這次洛杉磯小留學生凌辱案的情形幾乎一樣。」

長微博對比這類凌辱案在美國和中國發生的不同結果稱,「在中國這屬於『小孩打架』學校教育就完事。而在美國每一個生命都平等被法律保護的。侵犯傷害他人就觸犯法律。那個男生只負責開車,沒有動手也是同罪,這是美國法律底線,遠遠高於中國式『小孩打架』的條例。」

轟動中美兩國的中國留學生凌辱案宣判後,在網上也引起熱議,杭州的職業經理人表示,「看看人家,這種事在國內太多了!希望政府有作為,不要做一個無能的政府,一個沒人性的政府,一個沒有愛的政府!」

北大管理學院教授董藩表示,感謝美國法院幫我們教育他們。任志強則回應,惡有惡報!中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鄭克強表示,醜陋、無知,全然沒有法制意識,讓美國人幫助教育,真是丟人。

山東濰坊的小強認為,大陸校園暴力從來不缺少繼承人,背景好,家勢旺,地痞流氓黑社會,法律人情關係,分分鐘解決,有恃無恐,法不嚴,官不糾,敷衍塞責,法不是法。

律師:此案反映出兩國對人權尊重狀態存在的巨大差異

大陸陳建剛律師表示,作為法律人員對此案也相當關注,一直留意此案的進展。「我注意到美國有個罪名叫做『折磨罪』,如果這些孩子不認罪的話,還要追究他們更嚴重的『折磨罪』,對被害人進行折磨,中國就沒有類似的罪名。」

他表示,「從這個案件中的中美法律制度的差別,反映了中國漠視人權的狀況,中國和美國對於人權尊重狀態存在巨大差異。因為我在這片土地上生存,我所經歷、所看到的這種現象在中國大量的存在。因為現在是多媒體的電子數據的時代,手機拍攝上網。校園學生之間的暴力,包括女學生被欺辱。這樣的場景確實讓人不寒而慄,你看了會全身發冷。可是在中國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沒有人會因此受到處分,除非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有人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這種嚴重後果的話,沒有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受害的這些孩子會非常悲慘。」

他進一步分析說,學校、政府、家長對此也有眾多的縱容、失職,有事情溝通一下、協調一下就過去了。其實這樣的事情造成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他強調說:「我是從事法律工作的,我認為美國對這種案件處理是非常合理的。所以這反應出來的是對於人權的尊重,在中國和美國具有巨大差距,我們這個國家對人權是非常漠視的。」

陳建剛律師還從中國的現有法律來分析:「中國也不能說沒有相應法規,但是在中國,法律是一張廢紙,有關的相對保護人權的法律其實已寫進憲法,但中國每天都發生人權被侵害的案件,而且最殘酷迫害人權的就是公檢法、政府、及見不得人的秘密機構,比如國保、黑白結合的黑社會組織,都是被政府掩護的。」

他強調,侵犯人權的都是政府的公權力在作祟,不是沒有法律,而是在一個集權獨裁統治的國家當中,法律算不了甚麼,在黨國的眼裡法律是連廢紙都不如。所以並不是沒有法律,而是這個國家本身就不是一個法制國家,法律是用來充當門面裝潢和裝飾用的。#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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