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沐春報導)2月16日,鑫琦資產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因資金鏈斷裂,無法支付投資者利息,涉案金額達19億元(人民幣,下同),約5000投資者將受影響。鑫琦企圖以85折房產充當投資本金,遭投資者不滿。17日,大批投資者圍堵上海分公司所在辦公大樓。
投資人圍堵上海辦公大樓
據大陸媒體報導,2月17日晚,大陸網貸公司「鑫琦資產」位於上海的分公司辦公大樓遭大批投資者圍堵維權。17日下午,雙方舉行協商大會就有關問題進行談判,但方案未能通過。
事件起因是該公司於合約到期時拒絕支付利息,並以外地的「期房」給予客戶充當本金,惟價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對折,變成了85折。有關事件隨即引起投資者猛烈反對,聚集到辦公大樓進行維權,並報警求助。
據報有公司高層已於16日被警方帶走。
資料顯示,陝西鑫琦資產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5月,法定代表人為楊丹丹,註冊資本2億元。公司主要從事資產管理、投資管理、財務諮詢、房產中介及信息諮詢等服務。
鑫琦或陷資金鏈斷裂危機
報導稱,鑫琦資產收益模式是因開發商有融資需求,將開發項目賣給鑫琦,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鑫琦每年收穫20%-24%的利率,一年後,鑫琦將房屋返還給開發商,並將本金贖回。而鑫琦資產則把名下的房地產項目以同樣方式賣給投資者,購房人與鑫琦簽訂民間協議,並到公證處以公證的方式花一半房價獲得房屋一年所有權,在此期間鑫琦向購房人支付13.2%-15.6%利息。等於是鑫琦利用投資者的錢來賺取利息,這就會帶來很大的風險。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開發商在無法兌付本息的情況下,鑫琦的資金鏈將斷裂,更不可能向購房人提供高額回報;如果鑫琦與開發商之間無借款合作,那麼鑫琦是以向購房人集資方式做短期融資,一旦發生意外,購房人手中雖持有公證書,但是如果鑫琦與開發商簽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沒備案,所有權還不屬於鑫琦,鑫琦與購房人的協議也等於作廢。
責任編輯:蔡致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