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09日訊】中共十年「文革」釀成慘案無數,其中有不少名女人在「文革」中遭受迫害致死。當年,南京歌舞團副團長李香芝因反對女演員陪中央首長跳舞,竟遭殺身之禍。「文革」期間,李香芝被抓起來批鬥,並被誣告為「現行反革命分子」,最後慘遭殺害。
李香芝生於1930年,山東陽信人,中共黨員,23軍文工團成員。1955年轉業到地方工作,先後任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文藝科科員,杭州話劇團演員、副團長,南京歌舞團副團長,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
據大陸《文史精華》報導,從李香芝以後所寫的交代材料來看,她認為「文革」及以前的歷次政治運動都有許多的問題。她曾經跟友人說過:「1958年經濟失調,毛澤東有沒有責任,不能把什麼過錯都推在劉少奇身上啊!」「彭德懷給毛寫了意見書,怎麼能說是反毛呀?毛為什麼把自己的老婆捧得這麼高?」
1966年,李香芝經過一陣迷茫,也響應毛的「號召」,起來造反,被推選為江蘇省歌舞團「紅色造反隊」的勤務組成員。當時,要造反就要寫大字報,李香芝想來想去沒別的可揭發,只是覺得歌舞團挑選演員為中共首長陪舞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與一些人商量,聯合寫出了一份大字報。
內容說:「我們江蘇歌舞團長期以來不務正業,大搞交際舞,光做衣服就花了6萬元,買西洋樂器花了10萬元,還在江蘇飯店舉辦訓練班,每人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畢業。舞會上的音樂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練功也搞不成,簡直把我們歌舞團的女同志當成了舞女。」
此外,李香芝還寫了一份意見書,準備寄到北京,要求中共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但考慮到這樣弄不好會被打成「右派」。1957年,其因為說話走火被劃為「中右」,經過思考,她就把這份已寫成的意見書在家裡燒掉了。
李香芝萬萬沒有想到,就是這份公開的大字報和沒有公開的意見書竟遭致日後的殺身之禍。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奪取了江蘇省和南京市的黨政大權,大打派仗。李香芝心灰意懶,又得了肝病,退出了「紅色造反隊」組織。
1968年,江蘇省成立「革命委員會」以後,開始殘酷迫害幹部民眾。這時,各個機關團體,都辦起了非法拘留幹部民眾的「牛棚」。李香芝也被有軍代表支持的「造反派」從醫院裡揪出來關押到南京農學院專設的「牛棚」里審查。
經過半年多的關押批鬥,對李香芝的隔離審查取消了。從1970年8月起,李香芝又作為「一打三反」的重點對象被關了起來。1972年2月,李香芝被誣為「現行反革命分子」,正式逮捕入獄。
這期間,李香芝對自己被污衊為「五一六」現行反革命分子異常憤怒並堅決對抗,但最後她被逼瘋。當時,所謂的承認「整了黑材料」,就是李香芝反對省歌舞團大跳交誼舞,特別是反對挑選漂亮的女演員去給中央首長陪舞,並曾起草了一份準備寄給毛澤東的意見書。因這兩點就把李香芝定為「現行反革命分子」。
1971年8月23日,時任江蘇省委書記、省革委會第一副主任,從來沒有做過地方工作的一名軍隊幹部作出批示: 「同意政法組的意見(註:即處以極刑),望力級(應為「立即」)執行。」
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倉促被拉到省京劇團禮堂參加了一個公判大會,即被綁赴刑場,執行槍決。
1979年 2月12日,中共江蘇省高級法院發文稱:「李香芝在深挖中無辜被長期隔離審查,在逼供信情況下,造成精神失常,思維紊亂,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應負刑事責任。撤銷原判。」#
責任編輯:許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