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燕楠悉尼報導)由於打折幅度堪稱全年之最,聖誕節節禮日(Boxing Day)和新年假期的打折季節成了澳洲人一年中消費最多的時段。
然而,趕著節日興致、抱著享受優惠心態的消費者們大量購買商品的同時,往往容易「衝動消費」。當提著大大小小的購物袋回家後,也許突然發現匆忙搶購的衣服不合適,或存在質量問題,但很多人一想到標籤寫著的「打折商品恕不退換」等字樣時,就束手無策了,忽略了保護自身的權益。新州公平交易廳日前表示,人們對打折商品的退換條款多有誤解,是導致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想省錢反而造成浪費現象的原因之一。
新州公平交易專員斯托(Rod Stowe)說:「節禮日打折季節是一個絕好的時間,聖誕節後的交易中可以看到一些最好的便宜商品。但當消費者們沖向打折商品時應該意識到他們自身的權利,來找到真正好的折扣。」
據斯托介紹,打折商品常見的誤解主要有以下幾種:
如果一件商品有幾個價格標籤,消費者有權利支付其中顯示的最低價格,否則零售商必須將價格更正後才能擺出商品,並且打折商品還應該有合理數量的庫存;
商家在標籤上寫有類似「打折商品不提供退貨/款」的字樣是違法的,打折商品、網上購買商品、二手商品(私人賣家除外)和作為禮物收到的商品與原價商品享有同樣的退款權利;
消費者應該提防「誘餌廣告」,儘管近年來這種把戲並不普遍——商家通過大幅度折扣的廣告吸引消費者,但卻衹有少量商品庫存,這是違法行為;
斯託表示可以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商家罰款,「事實上,根據澳洲消費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商家的這類錯誤或誤導性行為可導致高達110萬元的罰款。」
「在這個打折季節有許多便宜商品出售,消費者最好能四處逛逛,充分利用商家的『價格保護』(Price-Match,即退差價)政策。」
另外,涉及「免息」(interest free)的商品交易,消費者應注意這不代表免費商品(cost free),通常都有附帶有許多其它多種費用。
不過要注意,僅僅因為「我改變了心意」這樣的理由商家是可以拒絕退換的,這一點各商家規定有所不同;如果購買打折商品時零售商已經告知某些故障/問題不能退款,或告知可能存有某些問題的情況下不能得到退款。所以購買時仔細檢查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後,新州公平交易廳還提醒大紀元的讀者,如果對商家的反應或態度不滿意,可以聯繫新州公平交易廳,撥打電話13 32 20 或登錄網站www.fairtrading.nsw.gov.au進行諮詢,維護自身權益,如果需要也可進行投訴。
責任編輯:簡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