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26日訊】檢方的「權威發布」,讓雷洋的死於流水作業,進一步變得鐵證如山。五名涉案警員以極其凶殘的手段,導致了雷洋的死亡,造成了一個原本幸福家庭的毀滅,竟被「認 定犯罪情節輕微,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流水作業進行到了這份上,讓人看到的不 只是殺人工廠流水作業的可怕,也又見識了趙家的殺人有理。雷洋之死雖然看似撲朔 迷離,但兩相比較,就不難發現,雷案不過只是對廖夢君之死的又一次簡單複製。
因為雷洋是唯一沒在毒地案報告上簽字的環保專家,所以他的被嫖娼、被打飛機、被 當街殺害、被從肉體和名譽上一併給毀掉,在案發之初,就並不讓人感到驚詫。趙國 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說了,在這樣的體制下,要滅掉任何人都不在話下。不肯和 既得利益集團同流合污的雷洋,在暮色蒼茫中,肉身已被滅掉了。所謂「權威發布」 ,在辯說趙家殺人有理的同時,也是在將「不識時務」的雷洋,於肉身之外再滅得更 為徹底。
既然是流水作業,那麼在操作規程上,就難免要大同小異,從同一種模具里倒出來的 被死亡製品,就無可避免會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如出一轍。雷洋之死,只需撥開並不高 明的覆蓋層,一一進行比對,你就不禁要倒吸一口冷氣,會赫然發覺雷洋的死,原來 只是廖夢君之死的又一次簡單複製。
遇害者的被作案時間和動機,都同樣存在邏輯上的極其荒謬:雷洋的被嫖娼、被打飛 機,是在他要去機場接奶奶、小姨和嫂子之時,試問誰在這種時間段內,會心有旁騖 ,去嫖娼去打飛機?廖夢君的被行竊被行凶老師,則是明天就要開學了,校方在今天 傍晚才打來電話,要他去學校「拿畢業證」,母親當時還在商場裡等他,試問一個獎 狀盈尺的三好學生、文明學生,在這種時候,又怎會突然變得行竊和行凶老師?
遇害者被作案的所謂證據,都同樣經不起推敲:雷洋的被嫖娼、被打飛機,所謂證據 不是當場拿獲的,而是涉案警員將路人雷洋弄死之後,才存在於「權威發布」的。在 滅掉任何人都不在話下、凡事都能造假的趙國,趙家要滅掉誰,要有「含有雷某精液 、張某生物學痕跡的保險套等物證,DNA檢測鑑定意見,以及相關證人證言等印證」 ,何難之有?即使沒有證據,也能說是有證據,反正已是死無對證。廖夢君被作案的 所謂證據,就更是荒誕不經,居然會是幾本他家裡早就有的書,以及一個就是送他都 不會要的U盤,而且「贓物」上也並無其指紋。
遇害者的死因,都同樣是彌天大謊:雷洋死前,經受了行凶者的抱腰摔倒、手臂圍圈 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手銬約束、腳踩頸面部等暴行,當 即變得身體癱軟和不再呼喊掙脫,換言之在凶手的暴力作用下,雷洋當場就已喪生, 「權威發布」信口開河,由此及彼竟要跳躍成雷洋是「吃太飽死」,牽強附會得簡直 就像是在說天書。廖夢君被打得面部變形,頸部有明顯手掐印痕,右額被棍狀物擊打 至塌陷,身上被利刃捅得刀口累累,目擊者說廖夢君被拋屍時,已經是一具屍體,當 局還是指鹿為馬,統一宣傳口徑,對媒體下達封口令,說廖夢君是死於「跳樓自殺」 或「不慎墜樓」。
殺人後掩蓋血腥的手法大致相同:雷洋之死,「事發後,邢某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做 虛假陳述,引發公眾質疑,並與其他四名涉案警務人員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 礙偵查」。廖夢君之死,當局則時時處處顯露著故意偽造現場和編造事情經過的痕跡 ,心虛得乾脆就連屍檢報告都成了國家機密,直到今天都不敢亮出,律師在案發後既 不被允許查看現場,也不被允許調閱「破案」卷宗。
殺人後試圖捂住遇害者家屬嘴巴的套路大致相同:環保專家雷洋遇害後,趙家許諾給 其家屬巨額封口費。花季學子廖夢君遇害後,趙家公然封堵司法途徑,以強權洶洶逼 迫「協商解決」,用區區70萬元人民幣,就買走了廖夢君的生命權,同時也買斷了一 個高產作家的表達權。曾經以文為生十年的我,在愛子被虐殺後,一家老小也被無形 的利刃虐殺至今。從家破人亡之日起,原本與媒體互動頻繁的我,於趙國就再也發表 不了一個字,一路被全面封殺到現在。
……
通過以上比對,即一目了然:雷洋之死並不複雜,只是廖夢君之死的一種簡單複製。 在「喝水死」、「沖涼死」、「發狂死」、「懷孕死」、「如廁死」、「洗臉死」、 「睡姿不對死」、「擠粉刺死」、「躲貓貓死」、「惡夢死」、「不慎墜樓死」等種 種離奇死法頻出的趙國,而今又有了「吃太飽死」,何足為奇?任何一個生命的慘烈 消亡,在趙家都可能只是一種簡單的的複製黏貼。爛透了趙家,凶殘至極的趙家,公 信力早已是負數的趙家,焉有「權威」可言?流水線上的作業,只有工序的大同小異 。所謂的「權威」,只是一雙血染的白手套,一個其間的流程而已。
趙家人以如此凶殘的手段,導致了一個環保專家的死亡,居然被「認定犯罪情節輕微 ,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這讓人再次看到的是一片法治的廢墟,也又暴露了雷洋的 死非比尋常。「法治國家」的法與非法、罪與非罪,邊界究竟在哪裡?搞出了人命尚 且是「犯罪情節輕微」,竟然不用承擔刑責,那麼趙國境內,也就再無情節嚴重之說 ,再無律法的威嚴可講。趙家自欺欺人念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類,毫無意義。 在血的事實面前,國人對司法的信任,早就被趙家自行全面給動搖。
各種掛羊頭賣狗肉的風月場所,是執法經濟的又一個衍生物,是久已形成的一種市場 和獵場。有默許的賣方市場存在,就肯定會有買方市場的存在,默許賣方市場存在者 ,就不配於此市場煞有介事執法。雷洋在要去機場接奶奶、小姨和嫂子的過程中,「 神經短路」得去嫖娼去打飛機的可能性幾乎為零。退一萬步說,即使雷洋確實涉足風 月場所,這也不能構成蹲守在路上的便衣警員,半路揪住雷洋,將其暴力折騰致死的 法理動因。檢方確認了五名警員對雷洋確實使用過種種凶殘的暴力,之後再自打耳光 ,要牽強附會成雷洋是「吃太飽死」,這不是在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是在阿黨比周, 是在公然逾越職能的底線。
與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就在檢方拋出這一「權威發布」的前幾天,在「反抗暴力截 訪過程中自衛造成了王軍乾死亡」的訪民許有臣,已被趙家一審宣判死刑。同樣是致 人死亡,趙家人在「法治國家」可以免於刑責,外姓人在「法治國家」就得被不由分 說地押赴刑場。趙國的所謂「法治」,在涇渭分明的反差和對比中,所要「治」的是 誰,已表明得再明顯不過。原來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只是趙家婊子樹立 的一面牌坊。趙家人可以立於法外之地,就是殺人了也毫髮無損,「權威發布」印證 的又是這樣一種現實。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在任何朝代都是天經地義。到了趙家「主事」的紅朝,這種 天經地義就變得行不通了。搞出了人命,又要讓自家人免於刑責,怎麼辦呢?在趙家 來說,好辦啊,不就是編一通故事,將死者首先給污名化,給行凶者編造出某種殺人 的正當性嗎?這太簡單了。趙家殺人,沿用的都是相差無幾的路數,殺人在趙家已呈 模式化。
趙家殺人,沒有哪次不是殺得冠冕堂皇,殺得自圓其說。在人擠人的廣場上批量屠殺 學生和市民如此,在廢都的街面上殘殺環保專家雷洋如此,在本該飄溢著書香的校園 內虐殺無辜學子廖夢君如此,在眾目睽睽的火車站槍殺訪民徐純合如此,在「人民政 府」的門前槍殺冤民方九書如此……這也就無怪乎有能力逃離趙國者,會爭相用腳投 票,趨之若鶩逃離趙國。無怪乎前赴後繼的楊佳,一個個都成了趙國人心目中的英雄 。將社會公器一再異化成社會凶器的趙家,視人命關天若草芥若螻蟻,將法脈準繩當 麵糰當皮筋,趙國焉能不一地雞毛,焉能不倒退得儼然又回到了綠林時代?
雷洋之死不僅是廖夢君之死的複製,也是黑色棋譜中的某種殺招。此際拋出顯易激發 民憤的「權威發布」,是雷洋之死水深的又一折射。在年尾冷不防來這麼一手,頓時 將黑暗的2016年,更是結結實實鎖定在了墨黑的狀態,將「依法治國」和「反腐」的 領唱者,又給掌摑得鼻青臉腫。是啊是啊,確是俺趙家人以極為凶殘的手段,造成了 環保專家雷洋的死亡,這又如何?俺們就是要將有罪的偏袒成沒罪的,在進一步激發 民憤的同時,也讓人笑看爾等唱獨角戲,笑看你蒼白地說唱「依法治國」和「反腐」 。碼頭在手,即為國中之國,即是可以為所欲為的又一方天下。
寫於2016年12月25日
(廖祖笙之子廖夢君在羅干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期間、周永康擔 任公安部部長期間、劉雲山擔任中宣部部長期間、周濟擔任教育部部長期間、張德江 擔任廣東省委書記期間,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 襠褲的流氓集團「統一宣傳口徑」,指鹿為馬,放任絕人之後者逍遙法外第3815天!
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絡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生存權同時也被新納粹們以下流 手段一再剝奪!被「執法」機關明確告知只有在十年之內不寫政論性文字,才能享有 出境自由,被連續非法斷網2116天,被公然帶有凌辱性質地置於監控探頭之下!廖祖 笙被迫顛沛流離期間,風燭殘年的母親和岳母蹊蹺被摔至大腿骨折、股骨碎裂……在 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絡,能控制公 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控制學校,能禁止廖祖笙使 用谷歌和推特賬號,能任意操弄無脊樑的百度……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 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號,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 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靈,沆瀣一氣、寡廉鮮恥的反動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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