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監獄腐敗案 李貝卡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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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洛縣前警長李貝卡(Lee Baca)涉嫌監獄腐敗案從週三(7日)起在洛杉磯聯邦法庭開庭審理。整個案件審理預計將持續兩到三週。此前,聯邦大陪審團指控李貝卡共謀阻撓調查、妨礙司法公正和對聯邦調查人員撒謊等三項罪名,如果罪名成立,李貝卡將面臨最高20年刑期。

當前陪審團只負責聽證以上三項罪名中的共謀和妨礙司法公正罪。另一項罪名將由另一陪審團於稍後日期聽證。

檢辯雙方開場陳詞

7日庭審中,檢辯雙方先做了開場陳詞。

聯邦檢察官福克斯(Brandon Fox)說,李貝卡很清楚洛縣監獄存在毆打囚犯的情況,但卻裝作沒看見。有一次,李貝卡還要求美國檢察官別對「我的監獄」(”my goddamn jails”)發傳票。

福克斯說,洛縣警署前副警長田中(Paul Tanaka)執行了自己的計畫,出面阻撓FBI的調查,李貝卡則隱藏在背後指揮。

而李貝卡的律師則說,轉移和隔離FBI線人是為了保護他。是前副警長田中和他的人虐囚,是田中自己的計畫要阻止FBI調查,他並未告知李貝卡情況。

檢方說,FBI為揭露洛縣中央男子監獄的腐敗行為,在監獄中安插了一名線人布朗(Anthony Brown),並通過賄賂一名獄警給布朗捎進去一個手機。2011年8月,有警員在布朗的監室內的一包薯片中,發現了這個手機。消息傳到李貝卡耳中後,布朗被轉到另外一個帶攝像頭的監室中,之後又被轉移,並一直被兩名警員看守。

辯方律師說,李貝卡在警界服務49年,一週工作6-7天,每天12-14個小時。在2500個週的警界生涯中,這個案子僅涉及其中6週,而且證據所涉他的工作時間僅僅只有3小時,就依此來要給他定罪?

證人曼佐

8日庭上,有多名洛縣警署前任或現任警員出庭作證。多位證人證實,李貝卡被告知FBI介入調查中央男子監獄虐囚情況時,李貝卡很驚訝,但是,對阻撓調查的行為,他未採取任何措施制止。

8日,已被定罪的前警員曼佐(Mickey Manzo)出庭作證。他說,一切都源於他的同事發現了一個手機,然後追蹤該手機發現其是用來和FBI聯絡的。他趕緊將此事報告了上級湯普森(Greg Thompson)。

湯普森讓曼佐審訊該線人,並將審訊都錄下來交給上級。

檢方播放了當時審訊錄音。錄音中,一名警員問線人布朗:我知道你是FBI線人,布朗要了一杯咖啡和一個漢堡(或一隻雪茄)和一瓶汽水,然後開始談話。他說,不是護士帶進來的手機,而是一名獄警拿進來的。

審訊後,曼佐說,他向時任警長李貝卡和副警長田中彙報了調查情況,說拿手機給布朗的警員中了FBI的圈套。當時,李貝卡就開始問問題:「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們為什麼不直接來找我了解?」而田中當時則用手狠拍了一下桌子,就走了。

當曼佐和其他警員開始轉移FBI線人以便讓FBI無法接觸到布朗時,曼佐回憶田中罵了一句髒話。

現在曼佐和田中、湯普森都已經被定罪。曼佐目前以5萬美元被保釋出來,在一家家得寶工作,可能是出庭作證獲得了減刑。

陪審團必須搞清李貝卡是否參與了隱藏線人,阻止FBI調查的事件。李貝卡的辯護律師說,證據中涉及許多名字,但無一涉及李貝卡。李貝卡本來意圖是要保護布朗的安全,並調查手機是如何被送進去的。田中是執行了自己的計畫阻止FBI調查的。

證人貝茲與奧姆斯特德

警員貝茲(Robert Bayes)也是證人之一。他說,他當時直接負責調查那個私自送進來的手機。有一次,他寫了一個報告詳述發生的一切,但田中要他重寫。他說:「田中讀了我的報告,說報告是垃圾。」然後田中說要給他一些材料讓他拼貼(Cut and paste)。在交叉質詢中,貝茲說,李貝卡並沒有出現在涉及FBI調查的會議中,會議中有田中和警局其他一些頭頭。

退休警官奧姆斯特德(Robert Olmsted)也出席兩日庭審作證。他說自己是當時負責監督洛縣中央男子監獄的警員,受到一群獄警威脅。他說,曾看到一些獄警右手有傷,顯示監獄內毆打犯人很普遍。他還說,獄警們提交的報告都是一個模子。

奧姆斯特德兩年前曾競選警長的位置。他說,在2010年一個聖誕晚會上,他告訴李貝卡他們必須談談他在監獄看到的情況。李貝卡說隨後談。但是,兩人直到2011年7月也沒有談到這個問題。

週四庭審中,李貝卡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聽證詞,當檢方播放布朗的審訊錄音時,他做了紀錄。

週五辯方將繼續交叉詢問曼佐。◇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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