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嘉義市《嘉義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已在10底規定轄內不得販售含乙型受體素的豬肉及相關製品,台北市衛生局也將加入禁售瘦肉精豬肉行列。台北市衛生局11月17日發文預告,預計在12月正式公告,再送政院備查最快明年3月上路。
北市衛生局食藥處處長王明理說,根據台灣規定,國產豬肉、牛肉均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進口肉品,僅牛肉容許每公斤10ppb的濃度上限,豬肉則是完全不得檢出。因此《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列第9條之1的修改,對現有業者衝擊不大,目前還沒有接獲相關反對意見。
台北市議員王欣儀5月時領銜國民黨團連署提案,要求衛生局在《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中,增訂防堵含瘦肉精豬肉進入台北市規定,以維護豬農權益、讓市民免於吃到毒豬肉,堅持瘦肉精零檢出原則,呼籲市政府更應重視外食安全問題,嚴加把關。
國民黨團連署通過後,10月5日議會提案修改自治條例經三讀後,由北市衛生局比照辦理,於《北市食安自治條例》增訂防堵含瘦肉精豬肉進入北市的規定,確保北市消費者食安和從業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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