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白紙為證

——有感於中共把白紙作為大法弟子的「罪證」

作者: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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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8日訊】

先抓後取證,
白紙舉作證。
治國黨依法,
白日夢自證。
血債幫攪局,
躍然白鐵證。
大法本清白,
白紙反明證。

註:據大紀元2016年11月7日訊,11月1日,河北唐山市韓城劉各莊村法輪功學員魯豔在唐山路北區法院遭非法庭審,所謂起訴書中列的「罪證」之一竟是白紙。

明慧網報導,庭審中,唐山市路北區檢察院對魯豔的起訴書聲稱,法輪大法書籍72本、法輪功大法福字牌441版、電腦、打印機、複印用墨、打孔器、訂書器、白紙等物品均為起訴的證據。有關庭審過程的具體情況,外界尚不知曉。

2016年1月16日,河北唐山韓城劉各莊村法輪功學員魯豔(盧豔)被韓城派出所綁架,並被抄家,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目前,外界無法證實魯豔被抓捕的具體原因。

大陸律師盧廷閣此前向大紀元表示,中共警方先抓人後搜查抄家,這是違法的,「違反了刑訴法,因為他們搜查的目的是取證;按法律規定,要先取證,如何符合刑事犯罪,才能抓人;不能先抓人,後取證。」

在江澤民、曾慶紅、周永康等迫害法輪功十多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被以《刑法》300條枉判,卻沒有一個檢察官和法官能說出法律依據是什麼,更說不出這些「真、善、忍」的信仰者到底破壞了哪條法律或法規,破壞到什麼程度,因此常常被律師和法輪功學員當庭問得啞口無言。

明慧網評論說,所謂起訴書稱「經確定,法輪大法宣傳冊等物品為針對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洩露了一個從來不敢明言的秘密:這個黨和這個制度不讓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讓人瞭解真相。

目前,中國已有逾百名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在中國沒有任何一項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違法。中共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法違憲已是大陸法律界的共識。

責任編輯: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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