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泓博報導)涉嫌貪腐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7億多元!這一數額,使得66歲的廣東物資集團原董事長莊耀超越受賄3億餘元的于鐵義。而且莊耀貪財也貪色。
封面新聞消息,11月1日至3日,廣東茂名市中院對莊耀貪腐案進行了公開審理。莊耀貪腐涉案金額達5.7億多元,這一數字在廣東省發生的職務犯罪案件中創紀錄。
莊耀因權步入貪腐路
1996年,46歲的莊耀由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調任廣東物資集團總公司總經理。在這裡莊耀逐漸踏入貪腐深淵。
莊耀涉案時間跨度14年,分三個階段:
1999年至2009年,莊耀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437萬餘元;
2002年至2012年,涉嫌為他人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並非法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650萬元;
2013年8月,涉嫌夥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會計賬冊。
會計帳冊被銷毀時,莊耀已退休近4年。也正是在帳冊銷毀第二年,2014年10月,64歲的莊耀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查。2015年9月底,莊耀涉嫌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犯罪案,由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莊耀貪財也貪色
2003年,莊耀曾對媒體說,「對那些損害集團利益、吃裡扒外的人,我是最不能容忍的」。「我既不吸菸,又不喝酒,也不去泡『夜總會』,基本沒什麼額外開銷。目前的收入,對一個三口之家來說,還是蠻夠用的。」
可是,據報導,莊耀夥同他人銷毀的會計帳冊是廣東名居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的,該公司聯繫人名為李曉紅。
據廣東省國資委紀委2015年2月通報,李曉紅另一身份為物資集團公司下屬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原黨支部書記、副主任。
通報還透露,李曉紅2003年底涉嫌夥同上司莊某將公司經營管理費用40萬元占為己有。先後向莊某賄送共計25萬元和廣州某公司的60%乾股。與上司長期通姦。
2016年3月21日,茂名市檢察對李曉紅以涉嫌貪污罪、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向茂名中院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