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英編譯報導)美國自12月1日開始,全美各地法官發出的搜查令,效力將可達管轄範圍外的地區,擴大聯邦調查局的調查權限。
路透社11月30日報導,美國司法部多年來一直推動聯邦刑事訴訟相關規定的修法,並稱這是應對數位時代來臨的重要工作,且修法內容僅限程序性的規定。
民主黨參議員羅恩.威登(Ron Wyden)此前已試圖三次推遲這項修法,但都沒有成功;週三(30日),他在參議院的最後努力仍以失敗告終。
威登表示,這項修法是「今年管制政策最大的錯誤」,「政府將擁有前所未有的權限,入侵美國人的個人電話、計算機和其它設備。」
特拉華州民主黨參議員克里斯.考恩斯(Chris Coons)和蒙大拿共和黨參議員史蒂夫.戴因斯(Steve Daines)也發表了反對這項修法的意見。
為了解決數位化造成調查蒐證困難的問題,助理司法部長卡德威(Leslie Caldwell)本週表示,這項修法是必要的,且其好處大於可能造成的任何「意外傷害」(例如侵犯隱私權)。
過去,美國法官發出的搜查令,效力僅限於轄區,通常管轄範圍只有幾個縣。根據修法內容,未來美國法官發出的搜查令,可以遠程進入任何轄區甚至包括在海外的計算機(電腦),賦予聯邦調查局更大的調查權限。
此外,未來調查人員如果遇到嫌疑人使用匿名技術隱藏計算機的位置,或有需要調查被黑客入侵的計算機網絡(如殭屍網絡)時,都可以請法官發出搜查令。
卡德威表示:「新規定可能造成的傷害,必須和犯罪分子如黑客或戀童癖,所犯下的真實且持續的危害一併衡量,黑客通過殭屍網絡持續傷害美國人的安全和侵犯美國人的隱私,而戀童癖則是公開且粗暴地討論有關性侵兒童的計劃。」
最近幾個月聯邦調查局調查數起戀童癖案件,為蒐集證物,向法院申請搜查令,但有些法官以超出管轄範圍為由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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