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2月01日訊】北京超市的活魚,一夜之間,齊刷刷遁形。事情非比尋常,我第一反應,是2008年的有毒奶粉事件重演了。那次事件,國產奶粉,徹底失掉信譽,直到今天也沒有任何改觀。活魚出逃,也提醒,我們整個食品安全,依然不樂觀。
坊間一時盛傳,活魚集體下架,緣於食藥監局一紙檢查活魚銷售的文件洩密曝光。根據後來的信息判斷,傳言非虛。但監管部門從沒有給出正式說明,還有搪塞遮掩的嫌疑。輿論也沒有跟進,看來又要不了了之了。
首善之區如此,其他地方情形可想而知。我們都在不經意間,吃了毒魚。真的好悲催。
該怪誰呢,現在大家都知道,罪魁禍首是孔雀石綠,一種殺菌藥!
毒藥不會自動跑到魚裡,是魚的生產運輸銷售者故意投放的。藉助這種不該添加的神藥,魚可以始終活蹦亂跳。沒有就蹦躂不了多大會。好像當年毒奶粉裡的三聚氰胺啊。
嚴重性在於,這是行業公開的秘密,生產經營者,面臨要麼使用神藥賺錢生存,要麼退出市場的囚徒困境,不管別人用不用,你最優的選擇都是用,是佔優戰略。
有人說他們缺德,確實不錯,可惜這種指責很無力,除了放毒藥,說不定其他時候他們很可能老實巴交,挺厚道的人呢。利益很容易衝破道德的籬笆,特別是看到別人都這麼幹,覺得不干就吃虧。這就是中國式過馬路思維作祟。
某種程度上,這是人性之惡。絕不可過高估計人的道德,尤其在一個人人滿嘴仁義道德的社會。遏止的手段是法度。設立監管部門的目的,就是防止出現集體潰敗。現在的局面,幾乎無魚不毒,監管部門如同虛設。
監管部門的人不是神仙,時間能力都有限。不可能要求他們禁絕任何安全隱患。但經年日久,聽之任之,無所作為,讓人憤怒。起碼,查處幾個源頭,對公眾提醒告知,總是能做到的吧。如果這些都做不到,我能不能合理地假設,監管部門普遍被生產者俘獲了,至少基層部門如此呢。
必須追究監管部門的法律責任,起碼讓他們交代清楚,何以毒魚滿天下而不聞不問。
但毒魚的始作俑者,也許是作為受害者的消費者。經常吃魚是生活改善的標誌,魚肉比豬牛羊肉更有營養,還不增脂肪。絕大多數消費者,喜歡吃活魚,不少人只吃活魚。他們對好或者放心魚的標準就是活的。只要活的就敢吃。
死魚,是不好或者有問題的。從科學角度,這是錯誤認知。但消費者就是這個水平或者偏好,扭轉改變不了。
更嚴重的是,作為長期的受害者,當事情曝光之後,似乎很少有人公開譴責,指責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者,事情在稀里糊塗中,消失於無形,消費者對惡的忍耐力驚人。這種消費者不害他們,很難說對得起他們。
這給生產者很大激勵。魚長途運輸,空間有限條件下,必死無疑。發明投放毒藥以活魚的,一定不是普通的魚販子,而是專業人士,至少懂些原理的人。也算創新。
這個產業鏈上的人,或者猶豫過,心理掙扎過,但消費者持續發出的信號,讓他們下了決心。反正一下子吃不死人,也不見有人受到處罰,慢慢就心安理得了。
在食品安全頻仍的當下,沒有人是無辜的,正如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無知無恥無責任感是親兄弟,
我對短期內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不抱甚麼希望。
學習科學,不做愚昧的消費者,自救也許是沒有正義感,不辨是非的消費者唯一的現實選擇。
文章轉自作者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