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穆華德國報導)據德國一項最新統計顯示,在不同的聯邦州,難民申請被拒後獲得容忍居留的數量差異很大。在巴伐利亞州,獲得容忍居留的機會最小。
政府公布容忍拘留數量
聯邦政府近日在回復左翼黨詢問時,公布了一項關於遣返外國人士的統計:到今年6月30日為止, 在人口最多的北威州有超過4.6萬人持有容忍居留,其次是巴符州,超過3.6萬人持有容忍居留。
薩爾州、梅前州和圖林根州持有容忍居留的人數都屬於比較少的,大約有1000-3000人。從居民人口比例看,巴伐利亞州發放容忍居留最嚴格。該州擁有居民1280萬,但只有9283個外國人持有容忍居留。相比之下,不萊梅最寬鬆,擁有居民700萬,有3213人持容忍居留。
如果在德國難民申請被拒、又因為種種原因不能被遣返,可以拿到「容忍居留」。從法律上說,這部分人有義務離開德國,但還不屬於「可執行的遣返」(vollziehbar ausreisepflichtig),所以得到暫時的居留。
無法遣返原因有很多
在實際情況中,難民申請被拒後,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會立即被遣返回原籍國家。據統計,當事人「缺少旅行證件」是導致無法遣返、發放容忍居留最常見的原因。根據該調查,在德國發放的16.82萬份容忍居留中,22%屬於這種情況。由於健康原因不能遣返而持有容忍居留也是常見的情況。在可執行的遣返中,遣返失敗也經常發生,比如當事人潛逃或生病了等等。
當事人的原籍國拒絕接收,這通常也是無法遣返的原因。據《世界報》報導,巴伐利亞州內政部長Joachim Herrmann表示,如果某個國家(在遣返上)不合作,他希望聯邦政府能與所涉及的國家具體協商、歐盟機構能給予更多資金上的支持,同時還要減少對(不合作)國家的發展援助資金。
達到條件有望轉長期居留
不久前,德國對居留法進行了一些修改:如果持有容忍居留者在德國已經生活了8年,有德語基礎,可以養活自己,就有希望長期留在德國。總體看,德國放寬了一些對於持容忍居留者獲得長期居留的限制,同時對於驅逐不符合條件的難民變得更嚴格。
正在德國申請難民的王石(音譯)先生認為,近年來湧入的難民太多,所以德國處理申請的速度變慢了。他認識幾個持容忍居留的中國同胞,他們的情況都不一樣。可能是由於不同地區、個人情況不同,有的人從申請、被拒,到得到容忍居留不到一年時間,也有的等待時間更長。正在申請難民的戚女士表示,由於沒有有效旅行證件,據她了解大部分持容忍居留的中國人都希望能繼續留在德國,很多人覺得也許通過新法能獲得長期居留。
責任編輯:王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