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26日訊】販賣機手搖飲蔚為流行,但飲品衛生屢亮紅燈。食藥署預告販賣機食品自主衛生管理草案,明確規範業者遵循食安規定且要揭露負責人資訊,最快明年2月上路。
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預告的「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草案,規範投幣式自動販賣機、購物自助取貨無人快取門市,販售的食品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規定。
食藥署科長林蘭砡上午受訪時表示,自動販賣機、自助取貨無人快取門市等,只要是販售食品,本來就遵循食安法等相關規定,若食品衛生、安全有問題、標示不清,也會依食安法開罰。
因應新的販售模式,林蘭砡說,有些業者可能不清楚相關法規,預告新的草案是統整法規讓業者清楚該遵循的方向,包含食品產製、運送、標示等,都必須符合規定,且因販賣機旁並沒有服務人員,一定要做到資訊揭露,清楚標示負責人資訊和聯絡電話,民眾若吃出問題也能找到人。
林蘭砡說,如果販賣機業者從產製到販售過程,都依法處理,應不會有食品安全疑慮,因地方衛生局也都會到各業者製造場所檢查,從前端就做好管理。
草案預告後有60天評論期,林蘭砡說,10月底已召集相關業者開會討論並傳達規範內容,若業者沒有其他意見,評論期過會循行程程序,依草案內容公告,最快明年2月就會上路。(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