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25日訊】
二零一五五月一,有案必立訴必理。
最高法院發新政,依法治國似步棋。
紅朝暴政邪教體,機製法制相忤逆。
縱然近平出善意,法治亦會生變異。
法治就得治違法,停止迫害乃必須。
如是擒王當先行,抓江卻又憑權力。
權杖空空習接殼,實權一一自奪取。
腐敗治國集邪惡,人多勢眾江家系。
打虎拍蠅反腐敗,只能製表難治裡。
頂底爛透早沒治,保命最是習前提。
暗殺政變亂攪局,法治無非反擊旗。
利用法治踏法律,血債幫之拿手戲。
積習太深成自然,垂死掙扎保自己。
然而神州非鬼域,天譴邪惡豈能拒。
天滅紅魔救良善,三退搭救好人梯。
黨內分明有善惡,法律非只它兒戲。
法徒訴江揭真相,邪黨惡徒自亮底。
案卷送達二十萬,迄今還沒把案立。
表面受理暗作祟,轉給基層教打擊。
抄家抓人強洗腦,甚至違法關大獄。
而今時過一年半,報復迫害仍繼續。
忍無可忍投舉報,直向中紀委提起。
最高檢院控檢廳,瀆職廳長穆紅玉。
各級打手想仔細,莫再傻當蒙眼驢。
騷擾訴江白費蠟,只會把己搭進去。
罪上加罪都得還,真抓你時誰理你。
有良趕緊來反戈,贖罪三退命保齊。
江賊入籠眼前事,晚半步都來不及。
註:據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報導,就大慶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而遭當地警察綁架、抄家、拘留、關洗腦班等瘋狂報復一事,大慶法輪功學員十一月十八日向有關機構投遞舉報信,舉報現任最高檢察院控告檢察廳廳長穆紅玉瀆職、蓄意報復。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國最高法院發佈了司法新政:「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自此,大慶法輪功學員自發地依據憲法四十一條向兩高控告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對法輪功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
一年多過去了,最高檢察院不但沒給大慶法輪功學員的血淚控告立案,也沒有任何答覆,反而將所有控告信退回大慶,致使大慶油田「六一零」的瘋狂報復得以瘋狂報復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一六年一月,有近二百名大慶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公安綁架和非法拘留,拘留時間五至三十七天不等。更多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砸門和電話騷擾,有的被逼迫承認「濫訴」,或逼迫簽字「不訴了」。在大慶油田「610」的施壓下,有單位將對職法輪功學員進行降職、扣工資獎金等處罰。
二零一六年十月起,大慶油公司「610」人員謝偉等又唆使油田各單位綁架訴江的在職法輪功學員到大慶「七二一」洗腦班非法拘禁、強制洗腦。至今已有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在工作崗位上綁架到洗腦班,有的已被非法拘禁近一個月無任何消息。
二零一六年十月起,大慶警察也開始騷擾和綁架訴江法輪功學員。十月份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從家中和單位綁架並非法拘留五天;十一月十五日,六十多歲的李榮芬在家中被警察綁架並非法拘留十五天;還有警察著便衣冒充鄰居騙開法輪功學員家門試圖綁架;還有一些法輪功學員和家人被警察電話騷擾。
依據憲法第41條、《刑法》第254條、《刑事訴訟法》第86條等規定,穆紅玉等已涉嫌瀆職和蓄意報復陷害等罪;大慶多名法輪功學員向中紀委提起舉報,強烈要求中紀委深入調查,依法追究穆紅玉等人的刑事責任;取締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六一零」非法組織;立即廢除大慶「七二一」等全國所有洗腦班,恢復正常的法律秩序,讓真正的罪犯得到應有的制裁。
責任編輯: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