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11月21日,安省省警(OPP)表示,今年有35人因司機喝酒或吸毒後駕駛(Impaired Driving)死亡。為避免悲劇再次發生,警方發起「嚴打喝酒或吸毒後駕駛活動」(R.I.D.E.)。
星期一,警方發起「嚴打喝酒或吸毒後駕駛活動」,一連6個星期,直到2017年1月7日結束。聖誕節即將來臨,安省省警提醒民眾:喝酒和吸毒後千萬不要開車,以免造成人員傷亡。
安省省警表示,截止11月21日,司機喝酒或吸毒釀成的車禍高達59宗,並奪走了35人的生命。2015年,司機吸毒釀成的車禍高達65宗。在過去10年裡,司機喝酒或吸毒已造成大約650人死亡。這類死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有些民眾認為,吸毒後開車不會被警察抓住。酒後駕駛不安全,吸毒後開車卻是安全的。對此,省警表示,這都是錯誤想法。一些警察受過專業培訓,成為藥物識別評估員(Drug Recognition Evaluators)。他們能用工具查出哪位司機吸毒了。
省警提醒民眾:如果看到某人吸毒或喝酒了,他想回家,請安排車送他回家。如果看到某人吸毒或喝酒後依然開車,請立即撥打911。為了大家的安全,不要保持沉默。
華人因酒後駕駛被捕
華人司機林先生被懷疑酒後駕駛,約克區警察逮捕了他,並控告他3項罪名。後來法官認為警察的證據不足,取消了一項罪名。
法院文件顯示,一位有16年經驗的約克區警察開車在萬錦市巡邏時發現一輛車在Kennedy Road超速行駛、左轉時違規,於是開始跟蹤這輛車。
凌晨2點左右,警察把這輛車截住,車裡坐了一男一女。警察問華裔司機林先生:「你來自哪裡?」他沒有反應。林先生的英文不好,沒回答警察的提問。女乘客用英文回答問題。
警察發現車裡有一股酒味,看到林先生的眼睛發紅,認為他酒後駕駛,決定逮捕他。警察多次叫林先生從車裡出來。 他一直沒有反應。
警察打開車門,用雙手把林先生從車裡拽出來,給他戴上手銬,命令他坐在警車的後座上。林被帶進了警察局,還被控告3項罪名——危險駕駛、酒後駕駛和拒絕接受酒精測試(breathalyzer test)。
隨後一位華裔警察幫忙做翻譯,但林先生一直不承認他酒後駕駛。
今年8月,安省法官博柯(Justice P.N. Bourque)表示,警察聞到車裡有一股酒味,但不能確定這股酒味來自林先生的嘴。警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酒後駕駛,所以沒資格要求他接受酒精測試,也沒資格逮捕他。法官取消了林的一項罪名,林依然被控危險駕駛與酒後駕駛。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