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當局出台「八項規定」時的細節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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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7日訊】有文章表示,習近平出台「八項規定」之前,曾略帶嘲諷地對中共2003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下稱《條例(試行)》)表態。他說,「規定就是規定,不加『試行』二字。」這也從側面證明了當時胡溫被江澤民架空的事實。

據港媒《爭鳴》的文章表示,《條例(試行)》是2003底出台的老文件。那份《條例》含糊、缺乏力度。習近平上任後,就在《條例(試行)》之外推出「八項規定」。習曾略帶嘲諷地說,「規定就是規定,不加『試行』二字,就是要表明一個堅決的態度,表明這個規定是剛性的」。

這份「試行」《條例》是胡錦濤執政時出台的文件。為何這個文件已不適應新形勢下出現的新問題,這是有原因的,同時也證明了當年胡溫「政令出不了中南海」,被江澤民架空的事實。

當年,江澤民掌權時期,以「貪官治國」,整個官場腐敗成性,中共官員買官、賣官、索賄、受賄、官商勾結等貪腐行為遍地。在江退下後,繼續通過政治局的江派常委們,處心積慮架空胡錦濤,實行其貪腐的政策。

胡錦濤2002年掌權後,2003年2 月,胡曾當面要求全體中紀委委員監督自己。中共官媒新華社報導,當時中央政治局和常委會討論這個問題,都表示要「從自身做起,接受全黨和全國人民的監督,首先是紀委的監督」。

話音還沒落,隨後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政治局常委卻未在被監督之列。胡錦濤的要求怎麼會落空?當時究竟發生甚麼到現在還是謎,但是胡錦濤在執政初期被江澤民架空卻是不爭的事實。

江此後繼續肆無忌憚地以貪腐綁架整個官場,以至於後來整個中國社會形成了一個觀念,就是只要當官了就能輕易撈錢,這也是此前中共買官賣官頻發的原因。

而中共六中全會上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下稱《準則》)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下稱《條例》),於今年11月2日全文公布。同時,官媒發布了習近平在六中全會上關於《準則》和《條例》的說明。

習近平說,1980年實施的中共《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2003年實施的《條例(試行)》已不適應新形勢下出現的新問題,並給出了制定新的《準則》和修訂《條例》的3大原因。

其中包括「這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這是解決黨內存在突出矛盾和問題的需要」等。

在提到中共黨內存在突出矛盾時,習近平稱,「高級幹部中極少數人政治野心膨脹、權欲薰心,搞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謀取權位等政治陰謀活動。」

外界注意到,習近平當局通過新的《準則》和《條例》主要是向「中央政治局及常委級別的」高級官員和「各級黨委一把手」兩個群體立規矩,把從嚴的利劍,高懸在最高層領導人頭上。

大陸官媒分析,中共制定新的兩個文件,是吸取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腐化案經驗,是習近平、王岐山給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級別的高官下狠藥(即制定政治規矩)和套緊箍咒。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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