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夏侯昀日本東京報導)你吃過「過期食品」嗎?日本生產的食物,都會標明「賞味期限」或者「消費期限」,據日媒調查,日本有超過7成民眾表示吃過過了「賞味期限」的食品,而且並沒出什麼問題。但過了「消費期限」的食品,就很少有人會去吃了。這兩者到底有什麼區別呢?
過了「消費期限」 千萬別再吃
所謂「消費期限」,一般都是標註在生鮮食品上的,根據食品表示法,消費期限是指「根據既定方法保存的情況下,不會出現腐壞、變質等問題,可以安全食用的期限」。
這種食品只要過了消費期限,品質就會急劇下降,甚至吃了會生病、食物中毒等等,因此一旦過期,就只能丟掉。
過了「賞味期限」 其實還能吃
方便麵、零食、罐裝或瓶裝飲料等等,一般標註的都是「賞味期限」,意思是「在這個期間內吃,最有營養,最好吃」。
即使過了這個期限,大部分食品也依然能吃,所以日本政府表示,過了賞味期限的食品,請消費者自己判斷還能不能吃。
通常來說,賞味期限都會特地設定得短一點,比如,一種食品可以保存100天,通常賞味期限會設置到70~80天左右。所以,「一邊看著手錶一邊吃今天就要過期的方便麵」只是搞笑漫畫,事實上,過期個一兩星期的方便麵,大部分也仍然是可以吃的。
雞蛋「賞味期限」超級長
其實去超市的時候,注意一下「賞味期限」和「消費期限」,也會發現一些頗有趣的玄機。比如,同樣是牛奶,有些牛奶採用超高溫殺菌,所以標示的是「賞味期限」,也就是沒開封的狀態下過期一兩天,也仍有「搶救一下」的可能。但低溫殺菌的牛奶,營養價值高,卻只能標示「消費期限」,一旦過期,只能倒掉。
另外,雞蛋標示的都是「賞味期限」,而且據專家說,雞蛋放在冰箱裡保存,賞味期限可以長達57天。不過,放得時間太長,營養也會慢慢流失,所以當然還是早吃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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