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0月14日訊】
記者馮承業綜合報導
自9月29日新澤西捷運局(New Jersey Transit)通勤火車撞進霍博肯(Hoboken)火車站月臺,造成1死100多人受傷後,霍博肯火車站一直關閉,現在已部分恢復運營。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之中,捷運局或將面臨巨額賠償。
本週一(10月10日),霍博肯火車站部分線路恢復運營。事故當天的乘客也可以開始在霍博肯火車站客服處憑身分證件領取在事故中丟失的個人物品。
霍博肯火車站共有17條鐵軌穿過。週一,10-17號月臺重新開放運營,1-9號月臺還在搶修之中。而29日的事故發生地點已經被一個居大的膠合板擋住。週一,部分火車站員工在月臺上向乘客致意並發放免費的礦泉水。火車站同時提醒通勤者,近期所有霍博肯通向紐約市的公共汽車、火車和輕軌都可能比較擁擠,並可能延誤。
目前事故的原因還在調查之中。列車司機加拉格爾(Thomas Gallagher)受輕傷,經抽血檢查,確認他在事故當時沒有喝酒過量也沒有吸毒。但他對聯邦運輸安全委員會( NTSB)的調查員說,他已記不起事故發生時的任何事情。
是人為操作失誤還是火車控制設備缺陷,普通民眾尤其是事故中受傷者們一直在追問事故為甚麼會發生,如何發生。而一些律師和法律專家稱,新澤西捷運局接下來將面對漫長的索賠訴訟。而且作為原告的受傷者們在這類官司中贏面非常大。如果最終由聯邦調查人員或者原告私人律師發現是火車控制設備缺陷導致此次的事故,那麼新澤西捷運局將面臨巨額的懲罰性賠償。
精通侵權索賠法的大西洋城律師湯姆·韋斯普(Tom Vesper)說,根本不需要聯邦調查員的報告,本次事故的原告一定會贏,「事故的本身就說明了問題,火車做了它不應該做的事情,那麼注定有疏忽。」
曾經為新澤西助理總檢察長、現為法律顧問的歐爾(Richard Orr)也同意韋斯普的觀點,認為新澤西捷運局很難從事故中逃脫經濟責任。歐爾提醒,根據新澤西的法律,計劃起訴政府機構的人必須在事件發生後90天內採取行動。90天過後,受害人就會失去起訴的機會。 而且第一步並不是向法庭遞交起訴書,而是向捷運局提交正式的「索賠通知書」(Notice of Claim),給捷運局6個月的時間進行內部調查,捷運局有可能在這個時間段內安排協商,提前解決爭議,稱為早期結案(Early Settlement)。
福特李市(Fort Lee)的女律師阿諾德(Rosemarie Arnold)已經代表8位受傷者向捷運局提交了「索賠通知書」。阿諾德說,根據她30年起訴政府機構的經驗,一般政府機構根本不會在6個月內安排賠償,進行早期結案。這時,受害者可以在事故發生的兩年內提起訴訟。
韋斯普(Tom Vesper)說,這類訴訟的原告必須有證據證明他們在事故中受到的傷害是相當嚴重的,有「永久性的毀容或截肢」,或者「身體功能的永久性喪失」。
而一般的腿或者胳膊摔斷是不算的。韋斯普舉例說,媒體報導的一位66歲的Tenafly居民在事故中右手中指被部分截斷,這應算是「永久性喪失」,有資格提起訴訟。
不過捷運局發言人拒絕透露有多少人已經提交了「索賠通知書」。
責任編輯:郭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