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堯:21省腐敗案房地產達95%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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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04日訊】《中國經濟週刊》劉德炳報導,2014年7月16日召開的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指出,當前目標是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保持高壓態勢,哪裡問題集中就巡視哪裡,誰問題突出就巡視誰。在腐敗問題上,要緊盯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惠民資金和專項經費管理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當前官員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上述6個方面,其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占了兩席。有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14年7月下旬,中央前三輪巡視的34個地區單位中,有19名省部級官員落馬與房地產業密不可分。房地產是腐敗案高發領域,土地腐敗案是如何發生的?

首先是政府賣地財政突出,導致房地產腐敗案占了大頭。2008年2月25日經濟參考報署名文章透露,我國目前城市化導致政府賣地財政突出。1990到2004年全國城鎮建設用地徵用面積由1.3萬平方公里猛增到3.4萬平方公里,41個特大城市用地規模平均年增長50%。中國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高達130多平方米,超過發達國家城市建設用地人均82.4方米,超過發展中國家人均83.3平方米的水準近40個百分點。賣地財政官商勾結土地收入不列入預算管理浪費支出等等。

二是房地產業利益巨大,地方政府強徵土地引發腐敗。賣地財政是先將農業用地以國有土地方式低價強徵政府手中,再以出讓50到70年不等的使用權高價出售給用地商。2007年全國土地賣地收入13,000億,拍賣出讓收入9,000億元,占土地出讓總收入的80%。2007年全國地方政府收入約50,000億,土地收入占26%達12,500億。

三是農民維權缺乏法律支撐,土地的主人沒有法律支持。中國幾千年都是土地私有制,農民即使再貧困也有權利守住自己那一畝三分地。新中國實現農民「耕者有其田」理想後,農民分得土地不到10年,成立了人民公社,土地為社為基礎三級所有財產,農民由「土地的主人」變成「勞動的主人」。改革開放後,土地承包給農民等於政府「租地」給農民使用,農民僅是「土地的使用者」。房地產成為政府主要財政來源後,地方政府低價徵用土地,土地以政府行為悄悄流失了。「圈地運動」拍馬而來,農民只有「望地興歎」的份,或許根本就沒有想到自己該擁有土地所有權。

四是城郊結合部村政權一手遮天,不經過村民大會就可以把土地賣掉。小小村主任勾結土地商接受土地商好處,村民毫無辦法制止土地被低價賣走。平度農民死人的事證明農民想守住自己的土地只是一廂情願。維護土地所有權的農民早就被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剝奪成光桿司令了,談什麼守衛自己的家園。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低價徵用土地從農民手中獲得15萬億人民幣,而補償給農民的不到其中的5%,許多農民卻因徵地失地而致貧,出現四千萬無業農民。

五是改革開放後許多富起來的個人大量低價購買土地,存在招投標暗箱操作問題。改革開放後,農村青壯年勞力的大量流失,農村土地拋荒嚴重,國人珍惜土地的傳統也以拋賣的速度消失了。許多先富者瞅准土地升值空間,大肆佔用土地,建起工廠飼養場景點等或再轉賣給外人,或乾脆圈起來閒置起來。這些圈地者在取得土地經營三十年五十年利益過程中,招投標暗箱操作。

六是曾有專家呼籲中國政府不再需要保護土地,鼓吹中國大地多建大樓多建工廠比種地合算的論調。這種論調推波助瀾房地產業二十年升溫不減,全國房地產業遍地開花,房產業一度成為政府政績內容。清醒的明智的專家學者應該早日指出政府土地財政的嚴重危害,而身為專家鼓吹損害農民利益的事情,也是間接推助房地產腐敗的因素之一。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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