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曉真報導)近日,紅遍大陸的《中國好聲音》節目遭遇版權紛爭,突顯危機。一時間,《中國好聲音》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早在2013年海外就有傳言,《中國好聲音》是李長春家族的搖錢樹,李長春之女李彤掌控的財團成為這檔節目投資者之一,並且在首季播出的短短三個月內就獲得巨額回報,廣告收入達17億(人民幣,下同)之多。
傳《中國好聲音》是李長春家族搖錢樹
海外媒體2013年報導,《中國好聲音》源於荷蘭著名電視節目《The voice of Holland》,由浙江衛視聯合星空華文傳媒旗下的燦星製作打造。星空華文傳媒則由中國華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簡稱CMC)與澳洲新聞集團共同注資成立,CMC的幕後老闆正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意識形態大總管李長春的女兒李彤。
報導稱,憑著李長春這面巨大招牌,《中國好聲音》終於獲得飲料加多寶6000萬元人民幣的廣告支持。節目首季從2012年7月13日啟播,一鳴驚人,至9月底共播出14期,期期熱爆屏幕,最終每15秒收36萬人民幣的廣告費。
首季《中國好聲音》獲得的廣告收入就達17億元人民幣,換言之,李長春家族在短短三個月時間內,就從大陸文化市場捲走巨款。這還不包括燦星製作把選手簽約以及簽約之後的商業演出等項目都收歸己有,包括音樂學院、演唱會、音樂劇、線下演出等在內的全產業鏈所產生的效益。
文章還披露,這17億廣告收入的黑幕是,李彤等人藉助自己在上海文廣的權力,將上海文廣下電視節目的17億廣告,違規轉給浙江衛視的《中國好聲音》節目。
文章評論說,比起江澤民等中共大佬們的子女,李彤雖然下海很晚,但賺錢「有方」,且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她圈錢的能力絲毫不比其他太子黨遜色;而且,更善於利用自己的優勢,利用父親是中國意識形態大總管的便利,在被人們認為「沒有油水」的文化領域開拓疆場,生生「榨出」一桶桶令其他太子黨眼熱的原油。
但就在這則消息傳出後不久,另有海外媒體為李彤闢謠,聲稱上述傳言為一個張冠李戴的大烏龍。
《中國好聲音》陷入版權糾紛
據大陸媒體報導,1月27日,《中國好聲音》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發表聲明,稱已在1月22日向星空華文中國傳媒(《中國好聲音》製作公司「燦星」是其旗下公司)提出臨時禁止令,禁止後者製作及播放《中國好聲音》第五季節目。
聲明稱:「由於Talpa於2016年1月8日已經終止被告一切有關《中國好聲音》的合約權,此外亦沒有就下一季節目與被告續約,因此,被告再沒有權利製作《中國好聲音》或取得《中國好聲音》的播放權。」
這項聲明意味著與燦星合作四年之後,《中國好聲音》版權或將易主。
1月28日,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燦星)做出回應,指責Talpa先是違背國際慣例、索要高達每年數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模式費,繼而單方面撕毀合同,不顧合約中承諾給予燦星的獨家續約權,在雙方合同有效期內取消《中國好聲音》節目原有的授權,並擬將《The voice of Holland》的節目模式轉授給他人。
在1月28日的聲明中,燦星也首次披露《中國好聲音》的版權費用:2012年,燦星製作與浙江衛視引進節目時,向Talpa支付了節目模式費人民幣200多萬元。
按照慣例,節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續約一次,在2013年第一次續約談判時,Talpa要求模式費漲到每年人民幣1億元,不過經過談判,燦星最終以每年6000萬元版權費的價格,得以續約成功。
報導還披露,得益於《中國好聲音》,節目製作、播出方賺得盆滿缽滿。比如,第四季《中國好聲音》巔峰之夜一條60秒的廣告拍出3000萬元的價格,成為中國廣告史上最貴的廣告,而此前一年的價格是1070萬元;第五季節目還未開播,就有公司以2.5億元的價格約定了獨家特約權。
據悉,《The voice of Holland》首播於荷蘭,現已成為全球知名的一檔電視娛樂節目,
該模式落地在中國則是《中國好聲音》——浙江衛視自2012年開播,非常火爆,現在已經播出四季,而該節目的製作方則是燦星文化。#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