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曹景哲綜合報導)總部在舊金山的網絡出租車Lyft本週表示,與司機們達成和解協議,支付1,225萬美元給司機。根據法庭文件,和解協議規定,Lyft司機要享受加州的最低福利和最低工資要求,並可報銷駕駛成本。雖然增加了工作保護,但加州的約10萬Lyft司機,仍然被歸類為獨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並不是要求的公司員工(employee)。
目前,Lyft的競爭對手、網絡出租車龍頭——Uber,在舊金山也面臨著類似的官司,司機們想通過法庭獲得更多的福利保障。週三(27日)舊金山的聯邦上訴法庭拒絕了Uber的擱置審理的要求,定於今年6月開始審理。
同時為Lyft和Uber的司機做辯護律師的利斯-里奧丹(Shannon Liss-Riordan)週三表示,她不相信Lyft和解會對Uber的官司有幫助,她認為這兩個官司是非常不同的。
利斯-里奧丹律師說,Lyft的司機面臨著一些法律障礙,現在還無法獲得集體訴訟的地位。而Uber的司機則不同,法庭已經認定他們是集體訴訟,這個對索賠更有利。另外,她還強調,Lyft願意坐下來和司機談判,試圖找出一個解決方法,但Uber則明確表示要繼續打官司到底。
利斯-里奧丹表示,雖然和解協議沒有完全滿足司機的願望,最終沒有歸類為員工,但還是爭取到了有利於司機的一些顯著變化。
Uber對Lyft的和解協議,不願置評。Uber和Lyft都強調,他們的商業模式給司機們提供了比傳統模式更多的自由,作為獨立承包商的司機可以自由安排他們的工作。
2015年3月,舊金山司機欲代表全美司機起訴這2家公司,表示他們應歸類為員工,享有各項支出補助,包括汽油與汽車維修等。目前這些司機都得自行負擔各項支出。
這2起官司的最後判決結果可能大幅推高這2家叫車應用龍頭的成本,迫使它們支付社會安全保障、員工薪酬與失業保險。這兩個官司的結果,將不僅影響到Lyft和Uber的估值,其他新創業者也將受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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