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酷刑折磨 妻被害死 福建中學教師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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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27日訊】「我的雙手各銬一副手銬,手銬的另一端分別掛在橫木上鐵絲活結的外側;鐵絲活結往木棍的兩頭拉開,我整個身體幾乎被懸空,活結往木棍中部靠攏,我便勉強可以站住。這樣,整整折磨了我八天八夜,我雙手、雙腳浮腫、麻木,全身衣服濕透,人幾乎休克,才把我放下來。」這是福建省浦城縣法輪功學員中學教師彭漢武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的敘述。

明慧網報導,十六年來,福建省浦城縣法輪功學員彭漢武老師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妻子被迫害致死。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他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快件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現年六十歲的彭漢武,是浦城縣濠村中學教師,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過去十六年中遭受到看守所、勞教所慘烈的酷刑折磨,他的妻子卜麗萍在勞教期間,被注射不明藥物,失憶,並在一次追捕、洗腦迫害中,不堪重負而離世。

以下是彭漢武在《刑事控告書》遭受酷刑迫害的部分敘述。

一、無端遭暴打

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上午,我因給建甌縣一位法輪功學員(當時他已被綁架)聯繫,被浦城縣警察綁架。在建甌縣公安局,整整三天三夜,黃敏鋒、高翔,先是強迫我「定型」(固定姿勢),後是拳打腳踢、皮帶抽,往死裡打,黃敏鋒一拳打到我的太陽穴上,我的頭又撞到牆上,幾乎把我打昏過去。

林學院畢業剛分配當警察的小青年高翔,竟然毫無人性地毆打一個與他無冤無仇、且與他父親年齡相彷、與人為善的老者,他對我拳腳相加,幾次把我踢倒在地。他們硬逼我承認: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光碟是我送到南平市各縣區的,我拒不配合。幾天下來,我全身青一塊紫一塊。

第四天,我被押回原地,送到浦城縣看守所刑事拘留,當我脫下衣服洗澡時,那些刑事犯看到我遍體鱗傷時,便關切地問:「你是為甚麼進來的?是誰把你打成這樣?怎麼能這樣打人呢?」

「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是被南平市警察打的。」「這哪有人性,這是執法犯法!你告他們去!」刑事犯們氣憤地說。

其中一個刑事犯拿出一瓶珍藏的雲南白藥,關切地說:「這瓶雲南白藥送給你用,你把這其中的小藥丸服下,以緩解傷痛,恢復健康。」我說:「不用了,謝謝你的好意,我們修煉人通過煉功,很快就會恢復健康的。」結果不到半月,我就康復了,刑事犯們親眼所見,紛紛表示出去後要跟我學煉法輪功。就這樣,我被無辜關押了二十二天後,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二、無罪而遭酷刑逼供

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晚八時許,浦城縣公安局副局長繆義平親率國保大隊及十幾名警察闖到我家,他們為搶我手中的U盤,周志輝等幾個警察把我按倒在地,用腳踩我的頭臉部,把我右手大拇指扳成瘀血。

當晚我被綁架到浦城縣教師進修學校迫害,從刑警隊調來兩名打手張炳良、池閩華,對我施暴,拳腳相加,張炳良雙手抓住我前胸衣服用力將我往牆上撞,撞得我眼冒金星,池閩華則整個人躍起,雙腳踹我的腹部,使我疼痛難忍。

他們硬逼我承認:揭露浦城縣公安迫害大法弟子事實真相的文章是我上傳明慧網的;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光碟是我刻錄的;揭露迫害法輪功真相的小冊子是我製作的。我拒不配合。

他們就拿來鐵絲穿在橫樑上,鐵絲的兩頭各打一個活結,套在一根近兩米長的木棍上,用兩副手銬銬住我雙手,手銬的另一端分別掛在橫木上(鐵絲活結的外側);鐵絲活結往木棍的兩頭拉開,我整個身體幾乎被懸空,活結往木棍中部靠攏,我便勉強可以站住。

國保大隊長鄭明富(現場指揮迫害我)還聲言要「晾乾」我,六月的大夏天,不給我喝水,使我嘴唇裂開血口,且每天只給吃一小碗食物(飯、菜、湯合一起),整整折磨了我八天八夜,使我雙手、雙腳浮腫、麻木,全身衣服濕透,人幾乎休克,才把我放下來。

鄭明富還不肯罷休,還繼續把我一隻手銬在椅子背上兩天兩夜,直到把我關進看守所,並說要判我六年徒刑,終因證據不足,而「取保候審」。

三、勞教所殘酷的折磨

1.福建省儒江戒毒所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儒江戒毒所。在戒毒所,警察試圖「轉化」我,每天讓我看污蔑法輪大法的錄像;要我寫看後的感受;經常找我談話至深夜,有時到凌晨三點。我拒不配合,他們就把我關在小號裡,叫兩個包夾(吸毒犯)看著我,不准我出號房門一步,整天強迫我坐在小塑料凳上。

這年五月,我被迫害得不能坐、不能站、不能走了,此前,我雙腳曾多次腫過,而這次非同尋常,既紅又腫,直達臀部,且累及雙手,連十個指頭都是麻木的,問題相當嚴重。這時,警察反要求兩個包夾架著我到大廳上走,並要我到醫務室檢查,試圖送我到建生醫院(專門給犯人或勞教人員治病的)「治療」,進一步加大對我的迫害,我拒不配合,質問警察:「我能行走的時候,你們把我關在號房裡,不准我越雷池一步;而當我無力行走時,你們卻又要我多運動,你們到底想幹甚麼,究竟要把我迫害到甚麼程度才肯罷休?!」

2.福州市勞教所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儒江戒毒所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戴上手銬,被全副武裝的警察秘密押送到福州市水頭勞教所關押。這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設施齊全,手段也更加殘忍,隨意對法輪功學員毒打、電擊、關禁閉。法輪功學員一到就全部被搜身,同時扣押所有法輪功員隨身攜帶的生活必需品,且美其名曰:「統一保管」。給法輪功學員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八日,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大法弟子樂聲柱(這位大法弟子後來被迫害死了)被綁架到福州市勞教所,入所時,因拒絕抽血,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遭警察電擊、膠帶封口和關封閉隊一個月的迫害等。為反迫害、聲援同修,二月二十五日,我們全體大法弟子舉行第二次集體絕食,要求:派法輪功學員探視新入所的樂聲柱,取消封閉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入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晚餐,法輪功學員舉行第三次集體絕食,要求: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發還紙筆及生活必需品。絕食進行到第四天,警察開始野蠻灌食,並對我進行半個月的嚴管迫害,由四個刑事犯(搶劫、盜竊、詐騙等)看管我,嚴管隊的警察陳某還指使四個刑事犯不讓我睡覺,剝奪我的休息權。有一次我被迫害得暈過去了,他們找來勞教所的醫務人員進行簡單處理後,醫務人員說:絕食中的人,體質本來就差,你再不讓他休息,能不出問題嗎?半個月後,我回到「專管隊」,警察把我單獨關押在一個號房,讓最凶惡的刑事犯看管我,並給我加期一個月。

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我非法勞教期滿回到家中。

四、經濟上截斷

我回家後,到單位上班,單位每月只給我九百元生活費,恢復工作還需寫「四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 揭批書)」,待上級領導考查。幾個後,宣傳部、教育局領導逼寫「四書」否則恢復工作很難辦,遭我嚴詞拒絕。法輪功教人向善,修的是「真、善、忍」,沒有錯。我信仰法輪功,誠心向善,處處為他人著想,做個好人中的好人,這是單位同事有目共睹的,我錯在哪裡?憲法不是保護公民的信仰自由嗎?

十幾年來,我工資從來沒晉過級,反被剋扣和降級,我的中級職稱一九九七年就評下來了,到二零一零年年底才被聘任。在正常情況下,我每月工資當是五千元左右,可我現在才兩千多元。這都是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直接造成的惡果。

五、妻子卜麗萍被迫害致死

有名的「藥罐子」病好了

我妻子卜麗萍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法輪功前,她身患多種疾病,是有名的「藥罐子」,修煉後,她按「真、善、忍」來要求自己,不斷修煉心性、道德,不久這些疾病都不翼而飛了。

非法勞教兩年 超期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發動迫害大法後,十一月,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去北京上訪,返回後被浦城公安局非法治安拘留十四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五日,卜麗萍無辜又被關進看守所,刑事拘留三十天,說是防止她再去北京上訪。二零零六年一月七日,卜麗萍因講法輪功無辜受迫害真相發放真相傳單而遭惡人舉報被綁架,接著被非法勞教兩年,超期關押四十一天。

在福建女子勞教所,卜麗萍受盡了種種酷刑迫害。為抗議非法關押、反迫害,她絕食長達二百五十六天。警察野蠻灌食,使用開口器、鼻飼,常常每灌一次食,地上就一灘血。

妻子陰道被塞進不明藥物

警察還把她雙手、雙腳分別戴上手銬和腳鐐鎖在鐵床架的四個柱子上,使她處於極度痛苦中,還在她的陰道裡塞進不明藥物,使她實在太難於承受了(她曾說一定要把這一罪惡曝光於天下,只可惜她願未了,身先亡),看她不行了,再送建生醫院迫害。

遭注射不明藥物 失去記憶

卜麗萍幾次被送進建生醫院搶救,在建生醫院,她不配合,警察就銬住她的手腳,固定在床上,她還被注射不明藥物,使她精神恍惚,失去記憶。因此,她勞教期滿回家時,甚麼都記不住,在勞教所被迫害的情形,她全想不起來了。也不知她當初回家時是怎麼挺過來的,因為我比她遲六個多月回家。

我回家後,一直精心調養她的身體,她記憶稍有恢復。由於被迫害得太嚴重,她的身體非常虛弱。

迫害造成妻子含冤去世

就是這樣,浦城縣「六一零(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仍沒放鬆對她的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濠村鄉綜治辦受縣「六一零」指使,試圖再次綁架她進洗腦班迫害,為反洗腦班迫害,她逃到山裡躲了一天兩夜,身體本來就虛弱,再加上沒吃沒喝,在返回的路上,她就摔倒了。而此時的我卻在遭受洗腦迫害,因「六一零」綁架不到她,就到單位把我綁架走了。等我從洗腦班回來,她的身體就更糟了,此後她身體每況愈下,這年十二月十七日,她終於撒手人寰,離我遠去了。

江澤民的迫害、滅絕政策,害得我家破人亡,使我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蒙受了難以估量的損失。我家所遭受的迫害只是冰山一角。#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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