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師專欄】曹祖芳律師答疑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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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15日訊】序:幾年前,一個男人走進我的辦公室,問我願不願意代理一件面臨被驅逐出境的案子,那女人那時正在移民監獄…。她和你是什麼關係?我問。他告訴我,這個女人是他的鄰居。他認識她的家人,包括她的兩個孩子和丈夫。他覺得她的家人滿可憐的,因為自從她被逮捕後,她家裡已經徹底與鄰居們斷線。她的丈夫和孩子完全缺乏維持正常生活水平的能力。老公失業,沒有收入,生活都吃後院種的蔬菜。「你願意幫忙支付她的律師費嗎?這種案子不會便宜的。」我冷冷地問,一點都沒有被他所訴說的情況而打動。他說,他會盡力,但他相信,如果他無法支付全部費用,鄰居應該會幫忙。我同意給他一些時間來湊錢,而在此期間,我開始研究她的移民案件。看完她的案例,和根據我的經驗,我發現她的案子有可能得到撤訴,但它需要我花費大量的時間與法院溝通和上庭。我開始後悔我估計的律師費可能太低。

幾天後,那人來到我的辦公室。我告訴他,我覺得我報的價格不能負擔我必須做的工作,我必須提高律師費,但他也有權利找另一名律師來代理這個案子。他猶豫了一下,可是他沒有離開。他表示,他將會想辦法去籌錢。他說他相信我,他不希望去找別的律師。他先付我一部分律師費。他說他週末之前會回來再付我另一部分的費用。果真,他很守信用的回到我的辦公室。到了週末,他給了我一個大信封。我問他為什麼付費要用那麼大的信封。他說,他自己負擔不起我的費用,所以他開口要求鄰居幫忙,而且所有的鄰居都同意做出貢獻。我趕緊打開大信封,並倒出好幾十張的支票和現金。那男人告訴我,雖然錢還不夠,可是還有鄰居還沒有把錢交給他,他將收集完畢後一次帶到我辦公室。

他離開後,我站在我的桌子面前瞪著這些大大小小的支票,各式各樣的顏色,不同的名字,不同的金額,分別來自這女人的住區。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150元等等。我坐在那裡大約一個多鐘頭,看著這些支票和現金,心中有很多的感慨和複雜的感觸。第二天,我打電話給那位男人,告訴他,我決定不再收餘額的律師費,條件是每一個捐了錢的人都需要與我一起出庭。

在法院審理的日期,整個法院都擠滿了中國和美國的夫婦。法官看了一眼法庭,立馬下令要求政府律師和我到他的辦公室。他告訴政府律師,他不打算花一整天聽眾人的見證。政府律師馬上同意撤銷案件,這女人在法庭上獲當庭釋放。她哭了,他老公也哭了。她緊緊的握著我的手搖了搖,使勁的搖。「謝謝!」她說:「謝謝妳,謝謝妳,曹律師。」我把她轉過來,面對著法院裏密密麻麻坐的她的鄰居們,告訴她:「你真正的恩人和守護天使是他們,而不是我。我拿錢做事是應該的,他們才是最偉大的。」

問: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稱,我的紀錄裡有一個盜竊重罪,但我從來沒有被法院審判或認罪協商。當我還在青少年的時候,我確實被警方逮捕過。那時,警方說我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但是,法院並沒有起訴我,也沒有上庭,沒有罰款,沒有緩刑,沒有任何裁判。現在,美國海關要我提供證據來證明我沒有刑事背景。我怎麼才能找出我當初被捕的記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答:你應該聘請一個刑事律師來助你調查你的犯罪背景。盜竊就是盜竊,與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是不一樣的。此外,少年犯罪記錄是不應該能顯示在電腦或網路搜索。我懷疑這重罪盜竊不是你青少年的記錄。如果是,你肯定需要一個刑事律師來確保你的少年記錄都是密封的。這樣才能阻止這類問題再次發生。

問:我丈夫有一個L1簽證。他的公司說他們將協助我丈夫申請並支付綠卡。6個月了,他們沒有任何動作。我們可以用自己的錢來聘請律師來辦我們的身份嗎?

答:你的丈夫需要先與僱主會商,並找出那些延遲申請的原因。問雇主是否他們已經聘請律師協助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有些雇主不知道如何去幫員工申請工作的綠卡。你的丈夫應該收集一些這方面的信息來幫助僱主了解這個申請的程序。

問:我有臨時綠卡,我酒後駕車被逮捕,我會不會失去我的綠卡?如果我聘請律師,我可以和法院達成談判協議嗎?

答:在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酒醉駕車比其他刑事罪行承載比較少的移民後果。當然,移民法規定,任何刑事罪行將導致在你的申請程序上被標記。可是,假如這是你唯一的刑事罪行,那你不必太擔心。但是,不必太擔心不代表你可以不提報。你必須告知你的移民律師,然後與他們努力呈交你的消除綠卡條件申請表。祝你好運。

問:他們起訴我C類毆打罪,但次日他們就放了我,而且沒有任何懲罰或罰款。我聘請了律師,他說他幫我除掉了我的罪名,也擦去了我的犯罪歷史。我的綠卡於2021年到期。因為我沒有被定罪或重罪,那我在申請更新綠卡時,這是否會影響我申請的過程?

答:如果我正確理解了你的問題的話,你是問,如果你的C類毆打罪已被駁回和被擦除,是否由於C類毆打罪的指控被關押一天而會影響你申請續約綠卡?答案是應該不會。不過,即使你已經擦除了你的犯罪歷史,當你申請換發或申請入籍時,你需要保存屏除和消去的證據。當你面對移民申請表格時,你必須說實話。

【曹祖芳律師是德州及華盛頓州執照律師、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北德州及東德州聯邦法庭起訴律師,前柯林郡刑事檢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華裔律師);具有25年豐富經驗,八年內受理數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辯護數百件由陪審團及法官審判的訴訟案件;曹律師能說、讀、寫流利和無口音的英語和漢語。曹律師將為您提供有關法律常識。聯繫信息:電話:972-964-8366,電郵:mariatuattorney@yahoo.com,網址:,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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