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孝祺綜合報導)5年前,加州華裔男子刁鵬軒(Pengxuan Diao,譯音),在一起瓦斯洩漏爆炸事故中被嚴重燒傷。2014年6月25日,洛杉磯高等法院宣判,刁鵬軒將獲得南加州瓦斯公司及其房東將近二千萬美元賠償金,但該公司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今年1月8日,代表刁鵬軒的律師事務所亞播佑(Panish Shea and Boyle LLP)宣布,上訴法院對此案判決維持原判,這是南加瓦斯公司個人受傷案史上最高賠償案。
2011年,當時23歲的刁鵬軒因為瓦斯洩露爆炸而被燒傷,南加州瓦斯公司和刁鵬軒的房東隨後被告上法庭。
據mynewsla.com新聞網站報導,刁鵬軒的首席律師博伊爾(Kevin Boyle)表示,2014年6月25日,南加州瓦斯公司及刁鵬軒的房東被判將賠償刁鵬軒19,876,818美元。其中南加州瓦斯公司需賠償1,810萬美元。
博伊爾說,刁鵬軒的房東張喬安娜(Joanna Cheung)和劉理查(Richard Liu)將承擔其餘10%的賠償金數額。
刁鵬軒在加州聖蓋博(San Gabriel)向二房東李永勝(Yong Sheng Li,譯音)租了一間車庫。法庭文件顯示,2011年1月19日,瓦斯公司在住宅進行維修,一名員工打開瓦斯開關,使得瓦斯瀰漫在刁鵬軒居住的車庫(300立方英尺)。當時,當年23歲的刁鵬軒剛睡醒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點燃香煙,引發瓦斯爆炸。
刁鵬軒的一名代表律師拉維普迪(Rahul Ravipudi)表示,他身體超過20%的面積遭到二度至三度燒傷,大腦也受到損害,可能50歲就會失智。
陪審團認為李永勝在案件中沒有責任。
代表刁鵬軒的律師事務所說,這是南加瓦斯公司個人受傷案史上最高賠償案,該公司一直不肯和解。
南加瓦斯公司表示,把刁鵬軒的腦損傷歸結於瓦斯洩漏和爆炸證據不足。該公司還認為,陪審團是基於同情與偏見,才做出過高賠償金額決定。
該瓦斯公司沒有對上訴法院判決做出置評。
據悉,華裔移民刁鵬軒2009年與父親一同來到美國,父親是一名長途汽車司機。#
責任編輯:黃小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