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週一(21日),州長布朗簽署通過了眾議員加西亞(Cristina Garcia)提議的一項提案,新法規定2歲以下孩子必須被安置在面朝後的兒童座椅上,除非孩子身高已超過40英寸或重量已超過40磅才可以豁免。法案從2017年1月1日開始生效。
目前,加州規定一歲以下孩子的兒童座椅必須面朝後。加西亞在聲明中說,該法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悲劇,挽救小孩子的生命。
法案得到了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簡稱AAP)、加州家長教師協會(PTA)、以及加州消防員協會(California State Firefighters’ Association)的支持。
據CBS報導,加西亞說,有75%的家長不顧AAP和美國高速公路安全行車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建議,過早將孩子安置到面朝前的座位上。而在汽車事故中,面朝前坐的孩子很可能會傷及脊柱,甚至被扭斷脖子。而加州高速公路巡邏隊(CHP)官員說,把孩子放在面朝後的座位上,座位後背可以保護孩子的頸部和脊柱。一旦把孩子轉過來,孩子就會像大人一樣容易受傷。
不過,並非所有的媽媽都歡迎新法。有三個孩子的母親鮑普(Jessie Pope)表示,讓孩子面朝後坐有點不方便,因為孩子不喜歡。可能孩子更願意能看到媽媽。鮑普說,她兩歲的孩子故意踢打座位,她沒辦法,只好把孩子轉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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