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9月17日訊】黑龍江省雙城市單城鎮四十八歲的張世江,堅持修煉使他受益的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綁架、開槍追捕,並非法判刑九年,遭受種種酷刑,多次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二零一五年六月初,張世江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據明慧網報導,張世江控告江澤民犯下滅絕種族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犯下的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綁架罪、侮辱罪、虐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
下面是張世江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北京上訪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二零零零年元月,我帶著純淨的心情走上了天安門廣場,向世人展現法輪大法的美好與神聖。當我剛踏上廣場就被兩名便衣分別架住兩隻胳膊,其中一人問我:「你是不是學法輪功的,配合我們工作,請上車。」我反問那個人:「你們甚麼意思?難道天安門廣場不允許老百姓來玩嗎?」緊接著另一人就說「你罵法輪功……」,我對那兩個人義正辭嚴地說:「現在是文明國家,我國的法律上也沒有規定來天安門廣場得先學會罵人,你們到底是幹甚麼的?」那兩個傢伙灰溜溜地走掉了。我沒走出幾步遠,又過來幾個著裝的和前面那兩個一樣,如出一轍,並強行搜我的身,強行檢查我是否帶有與法輪功有關的物品。
我在尋找哪裏最適合展開條幅的時間會更長一些,我看有的同修(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條幅還沒來的及打開就被抓到了車上,照相的如果是中國人就被警察把相機搶去往地上瘋狂地摔,直至摔碎;如果是外國人也必須把膠卷交給警察(這麼嚴厲的檢查王進東等怎麼能自焚成功,而且還錄了相,真是奇怪)。離升旗不遠的地方,我打開了條幅,喊出了壓在心裏久遠的心聲「法輪大法好」「生命需要真善忍」。
有許多人向我衝了過來,我打著條幅邊跑邊喊。我遭到了一頓暴打,衣服也被警察撕碎了,被強行塞到車上。車裡一警察殘暴地用一根鐵棒猛打一老年同修,鮮血從同修的臉上流了下來。我厲聲喝到:「你作為警察知法犯法,光天化日之下你打死人就不償命嗎?」那個傢伙看著老太太臉上流下來的血,扔下鐵棍便走了。
我被警車拉到北京西城分局戒毒所。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強行發一套行李,每套一百六十五元,實際價格也不值五十元。隨身攜帶的物品和錢都被搜走,也沒有收據。一被送進西城分局,我就絕食絕水抗議對我不合理不合法的關押。我被多次提審,我沒告訴他們自己的姓名及地址。元月四日半夜十點鐘提審我,倉裡的犯人告訴我:「半夜提審,你要遭點罪。」
我被帶到審訊室鎖在老虎凳上,主審我的警察對我說:「今天你要聰明點,配合我的工作,否則的話你就別想活著出去,我就把你整死了,你們家裏誰也不知道,你自己琢磨著辦,我問你甚麼你說甚麼,只能回答是和不是,聽懂沒有?」
看著滿臉凶惡表情的警察,我笑了,我說:「我上學的時候學了一首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首歌是中國人民對警察的信任和尊敬,今天我向我們的政府反映我修煉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和請求也是憲法規定的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並沒有反對黨和人民政府;你我無冤無仇,你是為了工作,我是向國家盡公民的義務和責任,我們才走到一起這是緣分。」這時主審我的警察態度緩和了下來。「你有甚麼請求對我說吧,我會如實向上級領導反應。」
我說:一、請求恢復我師父的名譽、停止對法輪功的污蔑宣傳;二、允許合法出版和發行法輪功的書籍及音像資料;三、允許我們有公開合法場地煉功;四、釋放所有被抓、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主審我的警察說:「這些我會如實向上級領導反應;但你必須告訴我你的真實姓名及住址。」我又遭到一頓暴打後被送回監倉。
元月五日因為我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被四個吸毒犯抬出監倉、強行灌食。用塑料管從鼻子插到胃裡灌進大量的鹽水,邊灌食,獄警還不斷地大聲罵:「共產黨有的是辦法整你們、劉少奇都能被整死,我就不相信你是江姐。」元月九日半夜又來提審我,這時我已經絕食絕水九天了,走路都困難。那天刮著西北風、下著雪,天氣預報報北京當晚零下21~23攝氏度。我被強行把鞋扒下,光著腳站在馬葫蘆蓋上,警察從頭頂往我身上澆涼水,隔一段時間就澆一次,凍得我渾身發抖,也不知澆了多少次,警察穿著棉大衣吸著煙卷說:「我穿著大衣都凍成這樣,這天咋這麼冷啊?」這時有一位警察問我冷不冷,我已凍得抖成一團無法說話了,他們才讓我回去,可是我的腳已經和馬葫蘆蓋凍在一起了。回到監倉裡,我腳上的冰塊踩在地上發出「卡嚓卡嚓」的響聲,監倉裡的吸毒犯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淚,說:「共產黨比(侵華)日本人都壞,你不就煉法輪功嗎,咋這樣對待你們呢?」
我的胃裡被灌進大量的食鹽,身體一天瘦一圈,喘氣都非常臭,吸毒犯擔心我會死到監倉裡,請求獄警給我調到別的房裡去。我剛被關進另一個監倉裡就累得昏了過去,犯人嚇得趕緊喊來了獄警和獄醫,獄醫檢查完我的身體,我已經有氣無力了。
元月十一日下午兩點多,獄警讓兩個吸毒犯把我抬到大門外,主審我的那個警察讓抬我的犯人把我的行李給我拿過來,又把一瓶葡萄糖塞到我懷裡說:「你一定要活著回去,你家人還在等你呢,回去後在家好好煉吧,別再來北京上訪了。」說完轉過臉去好像在擦眼淚。我被兩個吸毒犯抬上了警車。車上已有十二個女同修,見到我被折磨成那個樣子,她們都哭了,車不知開出有多遠,我被兩個警察抬著丟在了路邊。
二、被驅逐,一家人流離失所
我家一九九九年搬到虎林市虎頭鎮半站村種水稻。二零零二年我和幾位女同修一起去掛真相條幅,被不明真相的人把摩托車牌號記去了,事隔不幾天,虎林市公安局和胡林市東風派出所、虎林市虎頭鎮派出所在虎林市虎頭鎮半站村治保主任劉力順的帶領下,非法抄走了我家的大法書籍、錄音機、傳呼機、摩托車等,同時把我的摩托車駕駛證、牌照票據全部搜走;當時我趁警察不注意時走脫,他們在追捕我時開了兩槍。
我妻子被他們綁架、非法關押到虎林市看守所關押了十五天。家裏只剩下我十四歲的兒子孤苦伶仃,無人照看,還有那120多畝新插完秧的稻田地無人管理。在江澤民經濟上截斷的政策下,我全家被虎林市虎頭鎮派出所強行驅逐,使我一家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失去了經濟來源,過著淒苦的生活。
三、種種酷刑折磨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我乘車從哈爾濱市返回家中已經是半夜十一點了。打開房門,感覺有點不對勁,忽然從家中衝出三個人,不容分說把我按倒銬上手銬。當時我想是遇上入室搶劫的了,可是他們怎麼會有手銬呢?他們沒有出示搜查證和逮捕證,就把我綁架到牡丹江市陽明分局。
到了陽明分局,警察問我,抓你當時你為甚麼不害怕呢?我坦誠地告訴他:第一,我沒有做傷害任何人的事;第二,我沒做任何一件觸犯法律的事,我時刻都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問心無愧,我有甚麼可怕的?接著他說:「你做法輪功傳單到處宣傳,反對共產黨,反對政府,看我怎麼收拾你。」我義正詞嚴地告訴他:「我依照憲法給予公民應有的權利,尊重事實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讓我們的老百姓有知情權,傳單上的內容都是執法部門不遵照我國法律程序辦事,比如四川大學女學生魏星艷因煉法輪功被當地派出所所長當眾強姦,這令人髮指的罪行,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在法律健全的社會,辦案人員視法律於兒戲,盡做傷天害理的事,難道我們用傳單的形式讓全國人民,以至全世界人民都知道,這也是反對國家嗎?」
他們理屈詞窮,便露出凶惡的嘴臉,對我大打出手,而且不斷地叫囂,在我的刑訊室你就是一塊鋼,我也讓你化掉。他們失去理性地往死裡打,逼迫我辱罵李洪志師父辱罵大法,等等。我被警察銬在老虎凳上三天三夜沒合眼,小腿被他們用鐵棍砸得踝骨腫得和大腿一樣粗。他們用盡了各種酷刑,無法達到目的,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七日把我轉交給牡丹江市六一零辦公室,當時我被打得已經無法走路。
十一月七日晚十點鐘左右,我被兩警察拖進了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非法專職機構)刑訊室。看到刑訊室擺放著各種刑具真叫人毛骨悚然,隔壁的刑訊室偶爾傳來一個女子淒慘的叫聲,給人感覺如同地獄一般陰森恐怖。當時六一零辦公室的喬平很有「禮貌而且非常客氣」地說:「在辦案單位讓你受苦了,今天我會好好的『招待』你。「於是把我銬在老虎凳上,接著往我鼻子裡灌芥末油,然後用塑料袋將我的頭捂上,我被芥末油嗆得鼻涕眼淚一起流下來,塑料袋捂得緊緊的,已經被窒息了,喬平問戴太空帽的感覺怎麼樣?我眼一黑,甚麼也不知道了,後來被他們用涼水澆醒。這樣,反覆幾次,喬平說芥末油沒勁,換辣根吧!辣根比芥末油辣很多倍,他們凶狠地將辣根灌進我的鼻子。
他們就這樣、不斷地換著花樣折磨我。喬平又用手銬把我反銬在老虎凳上,腳下墊上磚,讓我身體起空,承受到極限,直到疼得昏死過去。
刑訊室暗無天日,見不到陽光,我也不知道是甚麼時間,大約過了兩天兩夜,喬平告訴我,一會牡丹江市副市長李富來,李富是牡丹江市「六一零」一把手,讓我說話時注意點好少遭點罪。不一會進來三個人陪著李富一起走進刑訊室。於是我向李富說:「我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掙錢養家,我通過修煉法輪功,使我的腰椎盤突出、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不治自癒;我平時與人發生矛盾、受到別人欺負的時候,都要看一看自己哪做得不對;我既沒有殺人、放火,也沒有搶劫他人財物,更沒有做觸犯國家法律的事,像我這樣一個道德高尚的人竟被辦案人員打成這個樣子,希望牡丹江市政府主持公道,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李富聽我說完,看看我被打得一點也不像樣子,沒說甚麼就走了。
當天晚上十點鐘左右,我被送進了牡丹江看守所。看守所接到牡丹江市公安局長、牡丹江市檢察院院長、牡丹江市法院院長三個部門簽字才同意接收。
四、非法判刑九年在牡丹江監獄繼續遭殘忍折磨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我被非法判重刑九年,送進牡丹江監獄。
二零零六年六月三日,上午九點多鐘,在監區長唐曉輝、陳占峰的指使下,我被張生利反吊在暖氣管子上,張生利指使刑事犯人將電棍充滿電,然後把我拖進廁所,刑事罪犯王立軍、徐明、馬雲波等七、八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扒掉我的衣服、在張生利的指揮下,同時用四把高壓電棍電擊我背部、頭部。
我被高壓電棍強大電流衝擊得身體不由自主地顫動,張生利還不斷地叫罵,「蔣介石八百萬軍隊都被共產黨打跑到台灣去了,我就不相信治不了你們法輪功,共產黨不讓幹的事,看誰還敢反抗,大學生怎麼樣?(指六四學潮)不也一夜之間就消滅了嗎?」不知過了多久,只剩一把電棍有電了,我的手和腳被電得不停抽搐,也不聽使喚了,背部像有千萬隻小蟲在不停地吞噬著。
八監區的一些刑事犯人看我被電得很慘,紛紛表示:人家法輪功不偷、不搶、不坑人、不騙人,犯了甚麼罪,把人家打成這個樣子!王立軍、徐明等本身就是犯人,他們有甚麼權利用電棍電人家法輪功,共產黨的法律真是說一套做一套啊!我的背部幾乎被電糊巴了,血泡一個挨一個,用手一劃拉,粘乎乎的全是溶在一起的血和膿水。晚上休息,第二天早晨起床脊背和褥子粘在一起,一揭一大張瘡皮粘在褥子上,後背淌著黃水,張生利讓刑事犯人抬著我出工。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清監檢查,張生利、姜磊在我的鋪上發現了有關法輪功的資料,把我的被褥亂七八糟的撇到地上。於六月七日把我找到管教室,不容分說用兩把高壓電棍電。張生利在脊背瘡傷上一邊電一邊不停地叫罵:必須把法輪功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看誰還反對政府。
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奧運會在北京舉行,奧運會本身象徵著和平,民主自由和吉祥如意。在這世界人關注這個日子到來之前,牡丹江監獄又一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開始了武警防暴隊瘋狂地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搜身,清監,把被褥全部撕爛,凡是棉衣服全部拆開檢查,整個監獄像瘋了一樣搜查大法書籍和有關法輪功方面的資料,整個牡丹江監獄充滿了血腥。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我被兩個刑事犯人包夾看著,我去哪,他們跟到哪,就連上廁所都跟著。我向中隊指導員劉波提出異議,未解決,於是,我只有用無聲抗議方法——絕食,維護幾乎完全被剝奪的僅有的權利。
七月三十一日,我被中隊長徐慧君送進禁閉室。禁閉室的警察把我的衣服全部扒光,然後只給穿一套禁閉室發的外套,連褲頭都不允許穿。禁閉室昏暗陰冷陰冷的,看不到光線,只有懸在頭頂的一盞電燈,冰涼的水泥炕面上粘了一層薄薄的合成板,便器就在床頭。我被禁閉室的警察逼著坐在水泥的鋪面上,不一會,全身冰涼,感覺好像坐在冰上一樣。禁閉室一天只給兩頓飯,像拳頭那麼大的饅頭分成兩份,一頓只給一份,其它甚麼也沒有,只能用一瓶水將那一小點饅頭將就吃下去。晚上九點三十分才讓睡覺休息。說是睡覺休息,甚麼也不給,只穿單薄的緊閉服躺在冰涼的水泥鋪上,被凍得全身發抖,胃裡沒有食物,餓得心裏發慌。
就這樣在飢餓和寒冷中我度過了三十個日日夜夜,身體一圈一圈明顯地消瘦。徐慧君(中隊長)看我實在不行了,擔心我被餓死在禁閉室,經請示劉明華(監區長)後,才將我解除緊閉。禁閉室的水泥鋪面把我冰得幾乎癱瘓已經無法走路,飢餓已經把我瘦得完全脫相了,監區的犯人有許多人都禁不住流出了眼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在監區長杜剛和教導員周臣的指使下,我被史強、付寶全等四個刑事犯帶進值班員(犯人)室進行迫害。我被他們強迫坐在水泥地上,外面下著雪,史強打開窗戶,然後說:我們也知道學法輪功的都是好人,跟我們不一樣。像我們在外面又打,又殺,又搶的,甚麼壞事都幹,我們是罪有應得,可你們不值得。共產黨又當婊子,又立牌坊,他們缺德事做的太多了,怕遭報應,又指使我們給他們當替罪羊,迫害你們的惡事讓我們干,出了事往我們身上推責任,多邪惡呀!我們也是身不由己,對你們真不忍心哪。#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