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建鵬綜合香港報導)香港寬頻一名職員,前年在顧客要求停止用其個人資料直接促銷後,仍致電顧客,在留言信箱聲稱可以優惠價續約。昨日荃灣裁判法院裁定香港寬頻違犯《個人(私隱)條例》中,有關直接促銷的條文罪名成立,罰款3萬元,成為通過2013年條例後,首宗定罪案件。
案情指一名顧客2013年透過電郵,向香港寬頻提出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公司以電郵回覆確認。但之後仍收到香港寬頻職員來電推銷續約,於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裁判官表示,香港寬頻職員在客戶約滿前6個月,致電客戶聲稱提醒對方合約到期,但實際上只是以此作開場白,旨在與對方續約,質疑何不在到前數星期前至兩個月前才通知,或從短信、電郵和信件等方式通知。批評公司辯解指希望提示續約是牽強堆砌的理由,拒絕信納。
對於香港寬頻稱已盡力防止觸犯法例,包括監聽電話及給予推銷員工講稿等。裁判官表示,這些措施只是蜻蜓點水、敷衍了事。多款提供給員工的電話講稿都提到續約計劃,已構成直接促銷,不論員工有否偏離講稿,都不符合法例要求。判香港寬頻罰款3萬元,限1個月內繳交。
香港寬頻公司發言人對裁決失望,會研究判辭及上訴。副私隱專員黃錦卿說,判刑釐清條例的灰色地帶,提醒各公司應尊重市民個人資料及意願。又說條例生效後,接到509宗投訴,已轉交45宗予警方跟進,有4宗同類案例已上庭,包括美容、保險行業等,下周一有涉及搬屋公司直銷的案件。◇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