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8月25日訊】法輪大法明慧網八月二十四日報導,黑龍江省雞西市滴道區水利局副局長吳寶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吳寶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獄中慘遭酷刑折磨,如:被細繩勒兩手腕高吊;被扒光衣服用木板頭擰壓兩肋致血肉模糊,再撒鹽面和水搓;被用打火機或硬狀物夾入各手指,反覆搓壓;被火燒手、腳趾甲;被用塑料袋套頭,致使窒息休克昏死多次……
修煉佛法 身心巨變
一九九六年以前,吳寶庫患有心臟、腎炎、腎結石、膽囊炎、嚴重神經衰弱、胃病、長期失眠等綜合疾病,每年報銷醫療費三千餘元,遭受巨大身心痛苦! 吳寶庫在絕望中寫好遺書,交待好後事而等死。
一九九六年,吳寶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幾週後身心受益,多年困擾他的各種疾病痊癒,再也沒有報銷過藥費,每年為政府節約醫療費三千餘元。
吳寶庫不僅身體修煉好了,心性與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昇華,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以前吳寶庫常喝大酒,和妻子吵架都打到法院辦離婚。吳寶庫修煉後性格變得善良、寬容,家庭和睦,鄰里和順,社會和諧,吳寶庫家曾多年被評為「五好家庭」。吳寶庫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武裝部、監察局、水利局,在哪裏都做一個好人盡職盡責,曾多次受到 嘉獎,年年評為先進。
慘遭迫害 冤刑七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吳寶庫多次遭騷擾,被非法抄家、監視居住、非法拘留、關洗腦班,還被非法判刑七年。迫害給吳寶庫的家庭造成了極大傷害與痛苦。以下是吳寶庫遭迫害的部分事實: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操控中組部下達禁止黨員、幹部、政府公務員習煉法輪功,打破了以往寧靜的工作秩序和溫馨的生活環境。雞西市和滴道區「610辦公室」指揮滴道區公安分局東興派出所警察任繼東、周延江等經常到吳寶庫家騷擾、搜查、抄家、監視、監聽電話及居住環境,控制、限制人身自由,要求吳寶庫每天早晚兩次向該派出所匯報,沒收他的居民身分證,限制他外出等。
2、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大搜捕,東興派出所所長李慧靜、任繼東、周延江等將吳寶庫非法抓進拘留所,拘禁一個星期。
因吳寶庫家中有八十多歲的老父親無人照顧,大年三十由兩名處級幹部擔保才放回家。滴道區政府又加重迫害吳寶庫,工資降一級,從正科降為副科,調到事業單位水利局。
二零零三年二月,吳寶庫家又被非法抄家兩次,使全家人不得安寧,每天都在擔驚受怕中度日,老父親由於經受不了長期的騷擾,在擔驚受怕、憂慮恐慌中離開人世,全家人非常痛苦!
3、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八點多,吳寶庫和妻子孟憲琴同時被麻山公安分局郭副局長,國保大隊侯立、吳文躍、刑警王X與滴道民警周延江、徐曉立等綁架到東興派出所,並非法抄家,將個人物品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法像、法輪功真相掛曆、手機、塑封機等工具洗劫一空。
經過一夜的非法折磨,刑訊逼供,採用皮帶抽、皮鞋踹、罰跪、彎腰低頭手高舉、撐嘴謾罵加拳擊、四人輪番毆打,把吳寶庫一條新褲帶都打爛了,直到第二天早上有人來上班,怕暴露真相才罷手,讓他坐著。
當時吳寶庫被折磨得既站不住,又不能行走,上廁所都需兩人架著拖著。送雞西市第一看守所後,看守所看吳寶庫兩腿與臀部紫黑一直顫抖,被拒收,市公安局擔保、侯立親自簽字後才同意收押。
被囚禁八個多月後,雞西市麻山區法院以「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莫須有的罪名枉法裁判七年有期徒刑。
吳寶庫上訴到雞西市中級法院,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次日,雞西市第一看守所不讓家屬接見和打電話,匆忙送往牡丹江監獄,二十天後又轉到佳木斯監獄。
4、牡丹江監獄和佳木斯監獄採用種種酷刑迫害吳寶庫,扣押吳寶庫的控告、申訴書,違法侵害吳寶庫的控告權。
由於吳寶庫堅定信仰不認罪,不轉化。牡丹江監獄警察唆使犯人對吳寶庫進行百般折磨、體罰、打罵、恐嚇、灌鹽水、不許睡覺、晝夜輪班監視、用尖狀物扎吳寶庫手指甲、用木板打臀部、澆涼水二十至三十分鐘、澆得吳寶庫渾身直打冷顫,而後趴在地上,四人分別拽著手腳,前拖後拽手搖腳踩,名曰「開飛機 (一種酷刑)」五至十分鐘,又仰面朝上,有四人分別拽手腳搖晃,名曰「划船」,其他打手分別在身體各部位抓、踢、撓、擰、直至折騰累了才罷手。
他們還用細繩勒兩手腕高吊而造成氣血不通、感覺兩手臂發熱、發燙、像火燒一樣逐漸失去知覺,三個月後,吳寶庫的手還麻木不好使。
他們還逼迫吳寶庫大彎腰頭低貼膝蓋處,兩手後背高蹺(如飛形狀,俗稱開飛機);吳寶庫被扒光衣服用木板頭擰壓兩肋,致血肉模糊,再撒鹽面和水搓,至今兩肋肉皮經常破損出血;他們用塑料袋套吳寶庫的頭,擰緊不透氣導致吳寶庫窒息休克昏死多次!用打火機或硬狀物夾入吳寶庫各手指,用力握壓、反覆多次,又用火燒手、腳趾甲。
佳木斯監獄同樣強迫吳寶庫出工勞動,還派倆人包夾監視,不許吳寶庫說話、不許看書煉功等。因為吳寶庫認為自己無罪不出工、不配合,獄警指使犯人折磨他,體罰他,不許他購物、不許打電 話,不許接見,不許出廊門、放風等,用煙頭插鼻孔裡熏燙、罰站立、擰掐、打罵、侮辱等。監獄私拆、扣押、銷毀吳寶庫的書信。有一次年前的家信吳寶庫第二年六月才收到。由於以前麻山區公安分局刑訊逼供等酷刑折磨,吳寶庫的門牙被打活動,在雞西市第一看守所關押期間掉二顆牙,在監獄關押期間掉六顆牙,先後共被打掉八顆牙!
在獄中,吳寶庫曾先後五次向省紀委,省高檢,省高法、監獄管理局等機關控告監獄對他實施酷刑,並為自己刑事案寫申訴書申訴,都被監獄扣押,至今無音訊。
5、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吳寶庫結束監獄囚禁,剛邁出牢門,又被滴道區委「610辦公室」主任林永國,滴道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金輝,紀檢組李昌南等人以 謊言欺騙說接他回家,非法強行把他劫持到伊春洗腦班強行囚禁一個月,受到顧松海等人的非法折磨,囚禁在房間裡,走廊大鐵門整天鎖著(如同監獄),不許和外人接觸,派警察監視他,與他同住干擾他。他們逼迫吳寶庫寫「三書(不再修煉法輪功)書」和看污蔑法輪功師父、法輪功的錄像與書刊。
吳寶庫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才返回家,獲得自由。
吳寶庫說:「經歷七年的監獄迫害,使我耳聞目睹並親身經歷了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從精神到肉體慘無人道的非法折磨與迫害,是當今世界最嚴重的犯罪!」
6、由於吳寶庫被冤獄七年,妻子孟憲琴也被非法囚禁三十七天。妻子為還債和供孩子上學,被迫將住房賣掉。
從二零零五年後,吳寶庫妻子一直租房居住,加之警方等騷擾,多次搬家,漂無定所。吳寶庫被滴道區政府非法開除公職,失去工資。
吳寶庫說:「江澤民策劃並發起這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血腥政治運動,欺騙和綁架了很多黨、政、法機關人員參與迫害,迫害了數萬名法輪功學員。江澤民是造成眾多黨、政、法機關及其人員等犯罪的罪魁禍首!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肩負著維護法律尊嚴、伸張正義、打擊犯罪重任,應當依法立此刑事案件,偵查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系列殘酷迫害的罪行,追究其數罪的刑事責任,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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