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射傷的少年 被控非法持槍及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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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肖梅新澤西編譯報導)春頓(Trenton)市被警察開槍射傷的14歲少年赫恩斯(Radazz Hearns) 被指控三條罪名:嚴重襲警,非法持有手槍,以及持有外觀損毀的手槍。
  
赫恩斯在8月7日晚上10:20左右在Louise小巷(Louise Lane)和Calhoun街(Calhoun Street) 附近行走,被警察盤問,試圖逃跑時被警察射擊,雙腿和骨盆共中7槍。
  
8月18日新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聲明中說,少年持有0.22口徑的手槍指向警官;當時在現場執法的證人們和一位平民目擊者報告說,少年逃跑時有槍在手,警官們開火前,有個警官喊了一聲「槍」。(因為赫恩斯未成年,在檢方聲明中未提到他的名字。但他的家人和家庭律師早已公布了他的名字。) 三位警察是收到了附近有槍聲的報告去調查的。手槍是12小時之後找到的。聲明中說,用來照明的消防卡車停到了手槍的上方,第二天上午消防車開走時,路過的居民發現了這把手槍。
  
但赫恩斯的家庭律師安彥(Samuel Anyan) 一直堅稱赫恩斯從未持槍,認為警察朝他開槍是不正當的。安彥曾說過他找到了目擊者證明少年從未持槍,跟他們交談過。他說,「一旦所有收集到的證據都公諸於世,我希望我們的客戶完全無罪。」
  
真相如何可能要到開庭審理時才能知曉。
  
赫恩斯現已出院,在家裡養傷。他被警察槍擊的事已經引起了好幾次抗議集會,一些民眾認為警察向一名「手無寸鐵」的14歲少年開槍,並致使他身中7彈,是無法容忍的(事發初時的新聞曾稱少年「手無寸鐵」)。民主黨眾議員沃森科爾曼(Bonnie Watson Coleman)在上週呼籲聯邦調查此事。◇

責任編輯:思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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