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天津「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死傷慘重。中共官方雖舉辦多場新聞發布會,但天津當局對媒體提問卻「一問三不知」。連日來,天津港出事誰要負責,引發輿論和民間的問責。據報,此次事故除了天津市政府外,還有國務院一部委要擔責。
8月16日下午,李克強前往天津爆炸事故現場部署善後處置工作。當天他在天津主持召開會議,他稱,這次事故傷亡重大,教訓極其慘痛。「要一查到底,嚴肅問責,追究責任」。在事故發生後,習近平也稱「要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天津爆炸已進入第5天,各方質疑仍未停息,事發地天津港屬於哪個部門管理?應該由誰來負責?16日,大陸微信公眾號「政知道」以「天津港出事應該誰負責?」為題發文問責。
文章稱,2001年11月,中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一份文件稱,「將現由中央管理的秦皇島港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的港口全部下放地方管理」。
比照天津港,港口經營人應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這是一家由天津港務局轉制而成的國有特大型獨資企業,2004年成立,負責全面經營和發展天津港。它也是此次事發的東疆港區建設和開發經營的主體。
按照港口法的表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一個部門具體實施對港口的行政管理」,天津市政府部門就是法條中所指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文章說,港口都全面下放了,交通部對於港口工作還負責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港口法中有這麼一句,「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港口工作」。這裡指的是從法條規定層面上對全國港口工作進行規範;但具體執行還是由各地政府部門來做。
而此次涉事企業瑞海公司的資質許可發放和監管主體誰負責?《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瑞海公司的許可證發放和日常監管,監管主體是相關的交通管理部門,並不屬於安監範圍。
瑞海公司屬於天津港口企業,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是由交通運輸部門發放。但天津海事局官網顯示,該公司的危化品作業安全受到當地海事部門的監管。
根據2003年通過的《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交通部負責全國港口危險貨物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政府設置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該港口的危險貨物。而港區內企業的經營主要是由港口和海事局來監管。
8月13日,中共交通部部長楊傳堂召開會議,成立交通運輸部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會後,他趕赴天津濱海新區現場指導救援。
《南方都市報》17日報導,天津港被指如「獨立王國」,責任方不見蹤影。截至16日晚,事發後共召開了五次新聞發布會,記者們雖曾見到天津市安監局副局長的身影,但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卻一直沒有現身,天津港相關方面的負責人亦未曾露面。
而在8月16日的第六場新聞發布會上,會上有記者提問,「有關此次爆炸事故救援由誰牽頭、如何組織指揮?」中共天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龔建生回答說,「我不瞭解,這個問題下來以後我再儘快詳細瞭解。」
8月12日深夜,天津濱海新區發生特大爆炸。截至17日11時,中共官方報導稱,事故已造成114人遇難,失聯人數70人,住院698人。不過,外界普遍質疑官方公布的數字,各方消息說,實際死亡數字要遠遠大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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