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帆舊金山報導)孫先生的兒子要搬來和他一起住,他希望付給租戶一定的錢,讓他們搬走。可是租戶一家說要給8萬美元。「這太多了」,孫先生說,他覺得自己的房子卻不能作主,都是因為舊金山的租金管制條例對房主太過嚴苛。
7月27日(週一),舊金山市政廳公聽會對租金管制條例修正案進行投票,但是由於參加會議的雙方民眾各持己見,委員會決定推後到9月再討論。70多名華人小業主組織起來,到舊金山市政廳給市議員投遞信件,反對通過租金管制修正案。他們拜訪了每個市議員的辦公室,申訴自己的意見。過程中幾乎和市議員愛華樂引發爭吵。愛華樂說,他們擁有很多房產和商鋪,還要逼迫租戶搬走,他非常不支持。
由市議員金貞妍提出的租金管制條例修正案,受到市議員愛華樂、坎波斯和馬兆光的支持,修正案要求房主不能以「微小」過失為理由逼遷租戶;並且如果一所住房因為逼遷而空閒下來,以後再出租的租金不能上漲。舊金山市小業主協會華人部董事招霞認為,這個修正案對房主是不公平的。這樣會造成租霸利用法律而損害房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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