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週一(27日),第九美國巡迴上訴法庭以2比1裁定,駁回由舊金山華埠的華埠街坊會(Chinatown Neighborhood Association)和美亞正義聯盟(Asian Americans for Political Advancement)發起的訴訟,維持加州禁止銷售、分銷和擁有鯊魚翅的法令。
法庭裁定說,該項法令與19世紀允許聯邦官員在加州沿海捕撈鯊魚的法令並不矛盾,也不會干擾各州間的商貿活動。
原告稱,2011年通過的關於鯊魚翅的禁令,明顯是在針對中國社區,這很不公平,因為中國人認為魚翅湯是一道美味菜品。
不過,外界認為取得鯊魚翅的操作很殘忍,從活鯊魚身上取下鯊魚翅,任由鯊魚死掉。
原告在上訴中稱,加州鯊魚翅禁令與聯邦法律衝突。然而,上訴庭裁定,聯邦法律沒有對捕撈鯊魚數量做出規定,即使規定了數量,加州法律仍然允許捕撈鯊魚,但目的不能是為了獲得鯊魚翅。此外,聯邦法令還給予各州很大的自由,制定自己的捕撈計畫。像加州的禁令,就是為了保護鯊魚。
原告還稱,禁令非法干擾了加州和其他州之間的鯊魚翅交易,以及其他各州間通過加州進行鯊魚翅交易。法庭駁回了原告的指控,法官赫韋茲(Andrew Hurwitz)說,禁令保護了州資源,阻止虐待動物,保護野生動物和公共健康。
原告律師布雷爾(Joseph Breall)說,他們還未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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