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7月24日下午,廣州三君子——維權律師唐荊陵、維權人士袁新亭及王清營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經過二天激烈的庭辯之後審理結束,法庭將擇期宣判。唐荊陵律師在法庭上的自辯詞相當精彩,被形容振聾發聵、感人至深,令法庭上的人為之動容。其自辯詞和陳述在社交網絡被廣為流傳。律師表示,此次庭審的目的是彰顯唐荊陵的個人價值和道義,他認為法庭根本沒有資格審判他。
圍繞控方兩個證據激辯 刑訊逼供下取得非法證據
24日是三君子案第二次開庭的第二天,庭上控辯雙方重點圍繞控方提供的兩個證據進行了激辯,辯方認為這些所謂的證據都是在刑訊逼供下取得的,因此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並要求法官排除非法證據。法庭在上、下午還都因此而各休庭一次。
唐荊陵律師他的自辯詞中也說:「控方使用的我本人的筆錄是2011年2月至8月被廣州市公安局關押並通過刑訊逼供而取得的。因此,我提出了非法證據排除,並向檢察院提出控告,追究筆錄上可顯示的警員以及其直接領導者的刑事責任。」
庭上唐荊陵自辯詞感動眾人
據香港無線新聞報導,唐荊陵的代表律師燕薪說,唐荊陵自辯時用了半小時闡述民主中國的理念:「彰顯他的個人價值和道義,我想庭審的主要目的是這樣,至於庭審最終結果,我想唐先生已表示他的觀點,法庭根本沒資格審判他。」
六四學生領袖周鋒鎖在社交網上披露,唐荊陵因為推介和平不合作運動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他的自辯詞振聾發聵,感人至深。並引述唐荊陵代理律師葛永喜的話說:「聽了唐荊陵先生講述了他20年的人生經歷,流淚了,當時心情無法平靜,僅我未當場發表辯護詞,其他辯護人都發表了辯護意見,燕薪律師的辯護詞非常精彩。聽說他也流淚了,只是我當時怕自己情緒失控,不忍看任何人。」
唐荊陵:這是黑暗對光明的審判
當事人唐荊陵的自辯材料和最後陳述,在社交網站上流傳甚廣。他闡述了他從1995年開始至今的這20年來為了實現自己人生使命——致力於中國民主化,所經歷的風波與坎坷。曾經遭到特務的迫害和阻擾,失去律師執照,並且跟自己的朋友袁新亭、王清營一起被囚在許多方面比納粹集中營更惡劣的牢獄中一年以後,現在迎來了這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義下的審判。
面對這一切磨難,他沒有失去信心並堅定表示:「這是黑暗對光明的審判,是毀滅對希望的審判。然而,正義即使暫時被擊倒,也遠比邪惡強大。」
他明確表示,面對這場非法和不正義的審判,自己不想通過甚麼辯解以緩和可能遭遇的嚴厲判決。他甚至說:「藉著這場審判,讓我可以回首自己二十年走過的路。」他認為,「黎明前的黑暗終不能阻止光明的到來」。
公民不合作運動興起
二十年來的風風雨雨中,他認為前十年中共特務打壓,反而催生了2006年9月底發起的公民不合作運動——贖回選票行動。這個持續到2008年初的行動就此開啟了他的社會公眾生活的下一個十年。
他詳細描述了公民不合作運動的理念,並稱一個好的戰略應該是民眾身邊熟悉的事務和行動,易於理解和參與。他舉例說:「這有一個現成的例證。法輪功遭遇迫害後,許多修煉者不避艱險,以各種創新的形式自發進行了『講真相』運動,相當成功地抵消了中共喉舌誤導下所形成的對法輪功的很多偏見。」
他表示推動公民不合作運動,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促進自發的公民不合作的增加;二是促進自發的公民不合作的提升;三是推動自覺的公民不合作運動,帶來民主和自由的中國。
他認為,如果一個政府通過其一連串的行動明確告知民眾,發表和平的觀點都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話,從道義上來說,這種統治就屬於應當被顛覆的暴政。今天的審判,也無非只是阻撓他傳播「公民不合作運動」這種理念的一環。
最後他強調,當一個人恢復了作為人的自覺,選擇遠離邪惡,自然就體會到善之力量。
責任編輯:李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