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7月24日,維權律師王宇一家被綁架已有半月,目前王宇的丈夫包龍軍至今無任何書面通知,家人只是從大陸黨媒抹黑的報導中獲悉他已被刑事拘留。包龍軍的代理律師依據大陸法律的兩種尋人途徑,向檢察院遞交《法律監督申請書》,要求責令相關的公安局書面告知其被刑事拘留、涉嫌的具體犯罪罪名、具體辦案偵查機關和羈押的場所,同時也向北京、天津兩地偵查的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部門投訴,要求糾正違法辦案。
王宇律師的丈夫包龍軍,自7月9日在機場被綁架與家人失去聯繫後,已經有半個月沒有任何音訊,其家人也沒有得到任何的書面通知。今天(24日)網上出現包龍軍的代理律師黃漢中和陳永福向檢察院提交的《法律監督申請書》。
其中二點申請要求:1,請求檢察院依法對未依法向包龍軍家屬送達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通知、未依法告知辦案偵查機關和羈押場所的違法辦案行為實施法律監督;
2,責令被申請人糾正違法辦案行為,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其對包龍軍採取的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具體涉嫌犯罪罪名、具體辦案偵查機關和羈押場所。
申請理由說,從7月9日凌晨,包龍軍攜子包濛濛離家前往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準備搭乘航班送子赴境外留學,在家人送別後失去聯繫。其家人只是在 7月11日媒體報導《公安部揭開「維權」事件黑幕》(以下簡稱黑文)公開披露中獲悉:「目前,周世鋒、劉四新、黃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龍軍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申請書還說:「包龍軍從7月9日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至今已逾15天,其家屬一直沒有收到任何辦案偵查機關的書面或口頭通知。」
申請書認為,辦案偵查機關的行為,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不僅非法剝奪了家屬法定的知情權,而且非法剝奪了包龍軍依法及時獲得律師幫助辯護和會見的權利」。申請書要求檢察院依法對北京市公安局的違法辦案行為實施法律監督,責令糾正。
代理律師之一的黃漢中律師向本報記者介紹,按照中國法律規定,中國的檢察機構是法律監督機關,司法機關在法律訴訟過程中,違反法律規定的做法,它有權提出監督意見,要求相關機關進行糾正,與平常說的控告有一定的區別,控告目的是要求處罰,法律監督的意思是要求對違法行為進行糾正。
黃漢中律師還表示,除了這個途徑尋找包龍軍外,同時他們也走了另一種途徑,就是偵查的公安機關本身的警務督察部門,啟動投訴要求他們查處,對辦案單位違規違法的行為進行糾正。律師強調:「我們的當事人包龍軍先生並不涉及法律可以不告知家屬的情形,即使是犯罪都不涉及這點。所以偵查機關的公安局必須24小時要告知家屬的,現在都半個月了。」
黃漢中律師表示,經他們瞭解羈押王宇律師一家的有能是北京公安局,也有可能是天津公安局,所以目前網上公佈的是向北京檢察院監督北京市公安局的申請書,實際上相似的文書,他們向最有可能的北京、天津二地的機關同時發出了。據悉這些基本上來講是原則性規定,甚麼時間答覆、甚麼方式答覆都沒有明確規定。
這次中共在全國範圍對維權律師的打壓行動,引起國際社會關注,除了美國、英國、歐盟等的官方、國際人權機構表態譴責中共外,世界各地二十多個律師協會也對事件表達關注,并声援维权律师。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