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鄧皓悉尼報導)Michael Lam和Belinda Lam是澳洲公民,最近也加入了控告江澤民大潮,Lam先生說:「江澤民做為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應當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在迫害持續的16年中,我們生活在海外也受到各種威脅。為此我和太太一起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狀,控告江澤民的危害人類罪行、群體滅絕罪和故意傷害罪。」
為何起控告江澤民
從1994年起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心身發生巨大變化,整個人完全變成健康的身體,身心快樂讓他無法形容。
自1999年7月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後,Michael和Belinda給中國駐悉尼領事館寫了很多信,表達法輪功是利國利民的、善良的、美好的民間功法,但是沒有得到任何答覆。
2000年12月他們得知江澤民將前往澳門特區參加回歸一週年紀念,於是決定親自去澳門遞信。
「到澳門後,發現酒店附近有很多便衣,包括掃地的、擺攤的、電話亭旁的都是便衣,我們一個學員要打電話,被便衣偷聽到了,當場就遣送回香港。」
「後來我們在現場遭受澳門警察和身上佩槍的便衣人的暴力對待,」Michael 說:「估計便衣人是大陸方面的警察,當地警察不會對我們那麼狠。」
「警察在外圍,而便衣人在裡面來制服法輪功學員。我被幾個便衣扭臂扎腰,一個便衣用手叉住我的頸動脈,造成大腦缺氧暈倒。這時在現場的香港記者大叫:『警察耍流氓』,那個便衣才住手,我馬上恢復了知覺。最後他們把我們夫婦以及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關進澳門警察局。」
Michael說:「大陸公安和警察混在一起,有說普通話的就很少出聲。他們扮成便衣,並帶有槍。一個便衣過來告訴我們,你們不許動,大陸方面的人會過來認人,認出後會帶回大陸去。那個時候是很兇。現場有60多個傳媒在拍,美聯社、路透社也在,當地電臺也在直播。」
他們在臨時監倉呆了8個小時,後來聯繫到了澳洲駐香港外交官,在他的干預下把Michael和Belinda以及其他法輪功弟子釋放出來,並遞解回香港。當時澳洲有60名左右的法輪功學員去了澳門,其中30多名未到達澳門就被遣返,20多名進去後被逮捕。
Michael說:「澳門畢竟是特區,他們敢如此猖狂,可以想像在中國大陸的公安更是無法無天。相反,澳洲駐香港的外交官聽說我們遭受如此嚴重迫害,看到一名學員臉上被警察用對講機砸了一個雞蛋大的包,他還從電視裡面看到我當時暈倒的鏡頭,他說,他當場就落淚了。」
Michael和Belinda夫婦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提出訴狀,控告江澤民犯下的罪行:
國際法律定下的危害人類罪:針對人性的尊嚴極其嚴重的侵犯與凌辱的眾多行為構成的事實。
群體滅絕罪:滅絕種族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
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始終不渝 堅持反迫害
迫害之初,為了制止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他們還去了愛沙尼亞、冰島等地。目的是想告訴江澤民和中國大陸政府:法輪大法是最好的;還我師父清白。
在愛沙尼亞時,他們和江澤民住在同一個酒店。但是後來被江的特工發現了,愛沙尼亞的警官就要把他們抓起來,但是經過Michael和警官的溝通,警官認為他們人是好人,後來還提醒Michael:你們不要過那條線,否則會被他們會開槍打死。
Michael說:「我們在那裏等了二個晚上,其他學員有十多個也來了。我們走的時候,愛沙尼亞派了二個便衣警察來保護我們,一直把我們送到船上,看我們安全,他們才走了。」
Michael認為:「現在形勢大變,老百姓明白了江澤民和共產黨。在他們不斷明白法輪功真相後,江澤民做為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一定會被繩之以法,共產黨的命運也會隨著江的倒臺而完蛋。」
責任編輯:堯寧